完善直销监管机制 2008年起,山东省工商系统开始实行行政处罚案件“统一掌控制”,对重大、疑难、敏感和特殊行业的查处,由上级工商机关统一掌控,加强指导,直销企业的监管也列入其中。 山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种新的监管机制要求市、县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直销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逐级上报省局,由省局统一掌控和指导查处。统一掌控实施以来,全省统一协调查处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案件达20多起。由于省局全面掌握直销案件情况,形成全省一盘棋,直销案件数逐年减少,有效杜绝了多头监管、随意查处、越权处罚等行为。 除了统一掌控,山东省工商局还注重推进直销监管信息化,实施分类监管。省局逐年增加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的考核分值和督查力度。3年来,通过信息化系统处理投诉举报442件,排查案件线索256条,查办案件23件。同时,将直销企业的不良记录纳入信用监管,作为评价直销企业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 “以今年的直销市场专项检查为例,信用良好的企业以提交自查报告为主,而对投诉举报和存在问题较多、信用记录较差的,则以实地检查和明察暗访为主。”这位负责人说,这样做既鼓励了规范企业,鞭策了问题企业,又提高了执法效能。 为了提高执法效能,山东省工商局还依托苏鲁豫皖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机制,每年会同周边省、市工商机关召开执法协作会议,同时充分发挥省内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与商务、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了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此外,通过坚决查处直销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直销违法案件54件、案件总值289.9万元。 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严格规范的直销监管离不开制度和人才的保障。为夯实工作基础,山东省工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各级工商机关直销监管职责分工、管辖范围和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了案件集体审议、大要案件挂牌督办、执法办案配合协作和案例分析会制度,推行公平交易执法考核机制。 同时,山东省工商局在公平交易局专门组建了负责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业务组和经济检查支队,各地市局也配备了业务骨干和信息网络技术人员。今年5月,抓住全省工商系统建设电子证据取证分析系统的有利时机,省局建立了电子证据取证资源共享机制,组建了240名的电子取证技术人员队伍,为直销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人力和技术支撑。 此外,山东省工商局还把廉政建设纳入行政执法、直销监管各个环节,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原标题:山东:直销监管力求创新) 责任编辑:小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