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6月13日电(新华网报道)近来,一些号称购物返利的商业网站陆续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崩盘事件,其中以浙江“万家购物”网站最有代表性。 6月12日,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从浙江省金华市有关方面获悉,浙江亿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万家购物”网站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当日被相关部门关闭查处,企业负责人已被警方控制。 作为全国最大的所谓购物返利网站以及这一销售模式的始作俑者,“万家购物”的被查处,向社会传递了哪些信号? 从165万到100亿:以购物返利名义进行传销? “你消费、我返钱、零成本购物”“不花钱购物的时代终于来临了!”这是众多购物返利电子商务网站的宣传口号。在“返利销售”推动下,短短一年时间,中国购物返利电子商务网站呈现爆炸式增长。 据了解,总部位于浙江金华的“万家购物”网站成立于2010年,当初“万家购物”只是一家年目标营业额165万元的第三方导购网。然而到2011年,公司年度营业额目标飙升到100亿元。 到今年5月底,“万家购物”已在全国2600多个县区设有代理点,实体联盟店遍布全国2300多个县市,共有9.4万个加盟商,182万名会员,其中拥有分红权的高级会员70万多人。 如何获得爆炸式增长?据称秘诀是超高回报的“购物返利”,而实际上这恐怕只是一个噱头。 按照“万家购物”的规定,加盟商向消费者每销售500元金额的产品,需上缴16%的佣金给“万家购物”,“万家购物”承诺“每天拿出消费额的10%给累计消费满500元的会员均分。” 对消费者而言,“万家购物”以每500元划为1个分红权,消费者购买500元商品,就可以得到1个分红权,1000元就是2个分红权。以此类推,每个分红权每天最多可返利1元。如果你消费了500元,一天可能收到1元钱,账户累计100元后可以取现。从理论上分析,500天后,消费者便可能收回全部消费款,最终成为“零消费”。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很大的蛋糕,但这种返利模式是建立在公司销售业绩不断增长的前提下的。”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陶诚华表示,“实质是以后人的消费来支付前人的返利,随着业务的急剧扩张,各种风险日益显现。” 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从今年2月15日起,“万家购物”坚持每个积分权每天分红1元的促销活动,大约每天亏损600万元,到5月25日,累计亏损超过6亿元。到5月30日,在这家网站参与分红返利的有效积分接近5740万个,累计或有负债287亿,而公司账面资金仅有3亿元。 据悉,各地已有多家此类网站出现资金链断裂危机。如江西“精彩生活”、福建“百分百返利网”、温州“百业联盟”已先后崩盘,温州“百业联盟”董事长郭传志、福州“百分百返利网”负责人姚建清相继携款“跑路”。 疯狂猎取“会员”:电子商务旗号下非法传销?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万家购物”的返利模式最初被说成是一种电子商务的创新模式,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这种第三方导购平台被传销组织者利用,逐渐露出了“马脚”。 从2011年7月开始,“万家购物”加盟商和会员数量急剧扩张。来自金华浦江的张女士表示,其实“万家购物”上的不少商品实际价格比普通商店的价格要高不少,她之所以投入重金,看重的还是投资回报。为了提高效率,她干脆就舍弃了购物的环节,直接缴纳“佣金”,回报率也高了不少。 类似张女士这样的会员,直接缴纳16%的“佣金”,不再进行线下商品交易。这样一来,所谓的“返利销售”名存实亡,变成了“抢会员”为目地的虚假销售,这与非法传销中的“拉人头”行为有何区别? “虽然网站也发表声明要求严厉打击虚假消费,但实际上却为了收取更多的佣金一直在变相纵容。”金华市一位负责处理“万家购物”事件的工作人员称。 值得注意的是,“万家购物”在给高级会员返利的同时,还出现了团队计酬现象。“万家购物”网站设有不同级别的区域代理商、金牌代理商、金牌代理等,每一级代理(商)都可根据自己吸纳加盟商的业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获取佣金。高额的佣金刺激各级代理(商)不断鼓动新成员加盟。这使得加盟行为实质上成了“拉人头”,用后来加盟者交的佣金去堵前面返利的窟窿。 以购物返利之名行投机传销之实监管呼唤法律规范 近年来,返利网站大量涌现,购买商品只要通过返利网这个平台就能获得返利,十分诱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购物返利类网站大约有两千多家。 来自杭州的周先生这几天一直在为取回自己在福建一家“购物返利”网站上的“投资”四处奔波,周先生告诉记者,因为看到“返利”来钱快,他前前后后已经“投资”了十几万,现在却无法取回,心里十分着急。“原来心里也有些担心,但是看到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有关部门都没有采取什么制裁措施,觉得应该还是安全的,所以就投了钱。”周先生说。 金华市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大部分返利网站在初期合法的市场行为到后期演变为投资骗局这一过程中,是以购物返利之名,行投机返利之实,涉嫌传销,执法部门难以界定,国家主管部门对此也没有明确的定论,无法有效监管。 针对返利网站的现状,电子商务专家认为,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各种商务运作模式也纷纷出现,电子商务必须以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为基础,返还消费者的利润必须有合法来源,必须在网站可承受力之内。 专家认表示,不少打着新经济模式的违法经济行为,一般的公众很难分辨,这需要主管部门有高度的责任意识,及时主动对各种新生经济现象进行调查,防止社会隐患,降低风险。同时,立法部门应该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于返利以及新型电子商务类营销进行规范,让相关管理单位有法可依。同时对于不法返利类网站要进行集中整顿,让新型电子商务营销透明化、公平化。▲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