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业内人士向“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表示,直销企业的奖金实际拨出比例一般在25%以上,这样才能相对满足经销商获得较为可观收益的期望。而像“梦幻之旅”(WV)这样的旅游中介,从旅游业务本身来讲是不可能获得如此高的回报。那么高额奖金将到底从何而来?如果想要满足预想的可观收益,“梦幻之旅”(WV)就只能像其他远离直销本源的企业一样,依靠后继人员的不断加入,用后面成员缴纳的钱补贴先行者。但是,一个企业想要长期保持这样的人员增长模式最终是不可能的。如此看来,旅游直销并不是没人做,而是不能做。 因此,“梦幻之旅”(WV)的利益来源不在于旅游行业的收入,而在于新会员们不断上缴的加盟费、月费,所谓的“市场”也只不过是一场会员自己掏腰包的钱生钱游戏,与早就被揭穿的各种传销骗局如出一辙。 “不要钻‘旅游’字眼” 业内提醒旅游“直销”会引发法律风险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发现,“梦幻之旅”(WV)的会员在招募人员入会之时介绍称,“我们和顾客没有直接的产品交易,只是线下推广,顾客与公司线上直接交易。属于旅游电子商务的一种,也是一种会员经济。”虽然旅游界未有直销相关的立法,但对于直销、传销有相关的立法,无论是旅游企业,还是高科技信息企业,只要从事相关直销、传销活动,均需要遵守国内相关的法律。 “不要钻‘旅游’字眼,”12301旅游管理热线的主任汪洪指出,“直销是由商务部核发的牌照,如果在商务部没有领到牌照进行的任何行业的直销都是违法的。”在未取得直销牌照之际,WV已在国内招募会员,还以“拉人头”、“入会费”、“多层次”、“团队计酬”为主要特征,所谓的“产品”或缴纳的入会费通常不予退还,明显是违法的。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注意到,我国法律规定,以销售商品为目的、以销售业绩为计酬依据的单纯的“团队计酬”式传销活动,不作为犯罪处理。形式上采取“团队计酬”方式,但实质上属于“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的传销活动,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刘鹤伟律师也认为,“梦幻之旅”(WV)从会员的活动来看,其模式符合传销活动的特征。 经过几年的时间,“梦幻之旅”(WV)逐渐在退去热度。但从其的模式来看,在不久的将来,衰落也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此文系原创,转载时需注明作者与出处。如有侵权,本站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佟佟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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