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土地纳入计划管理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亟须调整。 2006年修订出台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土地开发整理计划以及更低保有量计划指标。 江苏省国土厅的一位人士介绍,目前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配偏重于GDP总量和固定资产投资因素,对资源环境承载力、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等因素考量不够;用地计划指标一方面存在总量不足、供不应求的问题,另一方面低效使用、宽打宽用、批而未用等现象在一些地方不同程度的存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存量用地盘活缺少统筹等。 上述人士进一步表示,新型城镇化对土地利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 2014年出台的《节约集约用地的指标意见》对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到了具体标准:制定促进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有效利用的政策,将实际供地率作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镇批次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对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用地指标,促进建设用地以盘活存量为主。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看历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发现,“2015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首次提出要统筹存量与新增建设用地。 所谓的统筹存量与新增建设用地,董祚继介绍,国土部拟探讨将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存量用地调整指标纳入国家计划,探索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促进城镇建设用地特别是优化开发的“三大城市群”以盘活存量为主。▲ (原标题:国土部2015年供地计划出炉 存量土地纳入管理)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