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3人次因欠税被阻止出境,70万户纳税人获评A级信用 为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鼓励纳税人诚信纳税,对失信行为进行惩戒,税务总局近年来在全国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将纳税人按信用程度设为A、B、C、D四级,对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除了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为D级外,其税收违法信息还将通报给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据统计,2015年全国主管税务机关共对符合条件的892万户企业进行了纳税信用评价,评出A级纳税人70.2万户,占7.9%;B级纳税人539.7万户,占60.5%。 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副司长韩国荣介绍,对于A级纳税人,除了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出口退税等激励措施外,今年3月1日起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A级纳税人不仅节省了购置扫描设备的费用,也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助力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税务总局决定自5月1日起,将此项措施推广至B级纳税人,近七成纳税人将获得便利和实惠。 据悉,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将极大减轻企业办税负担,宁波市宁海得力集团每月需认证发票超过4000份,原来要3个财务人员专门负责,取消认证后,只要1个人就能轻松完成。 与此同时,税收违法“黑名单”在惩戒税收违法行为方面的作用不断显现。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共对外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2279件,对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企业,税务机关采取了限量供应发票、缩短纳税评估周期等多项措施。多家企业因担心受到惩戒,主动补缴欠税。浙江省自“黑名单”制度运行以来,企业主动补税金额已达41.8亿元。 此外,税务总局还将“黑名单”信息全部提供给发改委、公安部等20个部门,由相关部门对税收违法当事人依法开展联合惩戒。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3月,公安部门已配合税务机关办理阻止欠税人出境边控443人次;海关总署对已在海关注册的36家企业进行实地核查,1家被降为一般信用等级,4家被通关锁定;全国总工会已取消了1户“黑名单”企业法人代表的劳模资格;网信办通过200家主流网站对“黑名单”信息进行公布,初步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