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积富认为,“点菜”与“买单”的职能理应统一,这样也能解决医院、药品供应商、医保部门之间“三角债”的问题,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经销商之间直接购销往来产生的利益链条。 而医保与医疗价格的衔接能够更高效地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在当下“腾笼换鸟”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改革进程中,有助于医保及时调整政策跟进报销。 姚建红表示,医保在深化医改、促进‘三医’联动方面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对于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新的价格形成机制、控制医药费用增长、引导资源合理配置、提升服务整体绩效等具有不可替代的引领和调节作用。 “改革走到今天,已经过了7年多,好改的改得差不多了,摆我们面前的是一个个难改的问题。医疗、医保、医药形成合力才能把改革推向深入,医保在其中发挥发动机的重要作用。”姚建红说。 “医疗、医保、医药领域联动改革、形成合力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务必突破的重点难点。”姚建红总结。 鼓励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 《推广意见》对解决“三医”联动、改革医保管理体制所能采取的办法指向明确。 在第8条中,《推广意见》提出“理顺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经办管理,可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为联动改革提供抓手。” “第8条就是来自三明和福建的经验。”姚建红说。 如何理解“可开展”试点?面对记者的提问,姚建红再一次强调了医改进入深水区以后面临着重大的利益调整,“三医联动”有待破解,而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能为改革提供抓手。 据詹积富介绍,福建省医保管理体制改革分为3步。 2015年底,福建省完成了前两步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一体化,以及基金设区市统筹。这一般被概括为“二保合一”。 2016年,福建完成第3步,即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三保合一。7月,福建省委医改专题会议决定移植推广三明经验,改革省级医保管理体制。 从机构设置上来看,福建省成立了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简称“医保委”)。医保委由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等13家单位组成,主任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担任。 9月底,医保委下组建了省医保办,詹积富担任的就是医保委下的医保办主任。医保办也被视作实际操作机构。 在这个医保办底下,又设有“三处三中心”,即医保基金管理处、医疗服务价格处、药械采购配送监管处等3个内设行政机构;下设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障电子结算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 而在全省的管理体系上,各市参照省级医保机构整合模式,成立市医疗保障管理局,挂靠市财政局。市成立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医保经办,各县(市)设立由该中心垂直管理的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机构。 “福建要实现‘三保’的基金在同一个统筹层面上,充分发挥基金大数效应。”詹积富说。 一个权力如此集中的医保管理部门,如何防止发生腐败? 詹积富表示,今后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和耗材必须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所支出的药品耗材的直接成本必须通过电子结算平台结算。有了这两个“阳光”,老百姓可以直接到网上看他所使用的药品大概要多少钱,医院采购价格是多少钱。 “如果全国都能够按照这两个‘阳光’来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机制在阳光下实施,监督问题就解决了。”詹积富说,“有阳光就没细菌,没有细菌就没有腐败。”▲ (原标题:鼓励统一医保管理: 国家卫计委详解深化医改) 责任编辑:晨枫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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