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2月7日讯】(中国证券报)日前记者从多处信源获悉,业内关注已久的医保支付标准预计在12月底出台。人社部日前联合卫计委共同就修订完的《关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标准制定规则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各省厅征求意见。预计医保支付标准正式稿将在今年12月底伴随新版医保药品目录同时出台。 据了解,与过往按比例报销的方式不同,此次《意见稿》中最大的亮点在于医保支付标准与医院销售价之间存在的价差,允许医院留存。因此,医院有更充足的动力压制药品价格。 业内人士表示,仿制药竞争格局将发生巨大变化,产品临床必需、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工业企业价格压力或将有所减少。 着力疗效和价格的均衡 “医保支付标准将与医保目录一起出台。”中国医药(18.510, -0.12, -0.64%)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人社部等部委制定规则,省级政府制定具体政策,统筹地区制定支付方法。” 在医保控费力度趋严,医保基金日益吃紧的大背景下,“医保目录+医保支付标准”联袂出台,监管者显然是希望医药行业能读懂其内在含义。 “医保支付标准”是指三大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员在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时,医保基金支付药品费用的基准。医保基金根据药品的支付标准及医保支付规定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合称“定点机构”)支付药品费用。 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意见稿》的着力点在于药品的疗效和价格二者的均衡,强调性价比,以免主营高价药和辅助药的供应商总想打医保盘子的主意。政府强调要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价形成机制,减轻药价虚高虚低并存所带来的困扰,减少政府对药价的直接干预。多年来,政府部门主导的药价审批管制、招标集采效果不佳,同时可能形成寻租性腐败。 在近两年的医改中,为维持医保基金的可持续运营,监管层接连出台药品降价的组合拳。如实行医药分开,提升医疗服务价格,并对医院药品销售实施零差价,以此减少医院和医生对开药的依赖。继而,通过GMP升级和飞行药检来提升生产水平。通过一致性评价提升药品品质,通过注册改革提升新药含金量,多角度、多方面地进行医药行业供给侧改革,扶优汰劣,从源头上减少药企数量。此外,强化支付方角色,总额预付、临床治疗路径和医保支付标准先后问世。在流通环节上,采用“两票制”和“营改增”压缩流通成本,打击商业贿赂。 医保支付标准就是这套组合拳中的一招。根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的情况,医保支付标准将参照仿制药标准,且是药品实际成交价格的全国最低。业内人士表示,这类似变相的全国招标平台,不仅采集招标价格,同时与“两票制”配合,把药企的出厂底价、渠道价、电商价、药店价和终端价一网打尽。对采用代理制且渠道混乱的公司来说,无异于晴空霹雳。此外,外企已过专利期的原研药进了医保后,也将参照仿制品标准给付,差额由患者自付。 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顾雪非博士认为,医保支付标准根据药物在治疗效果上的等效性和临床上的替代性,将具有可替代的药品进行分组,按照某个基准价确定各组药品的医保补偿水平。“严格意义上说,医保支付标准不是一个定价系统,而是一种补偿机制。通过限制医保补偿水平实现对药品费用进行控制,通过减少对高价药品的需求和刺激药品生产者主动降价两方面来降低参考定价制度所涉及的药品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医保支付标准”和“医保支付价”二者有明显差异。于明德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医保支付价”的误区在于让医保支付直接决定了药品最终的价格,而“医保支付标准”和药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形成并无直接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