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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打击传销,扼住经济邪教的咽喉(2)

时间:2013-09-25 17:49来源:包头日报 作者:郝晨莺 点击:
实行“错时工作制”进行集中打击。由工商局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清晨 6 点”行动和“夜晚入户查访”行动,



实行“错时工作制”进行集中打击。由工商局领导亲自带队,组织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清晨6点”行动和“夜晚入户查访”行动,对传销人员进行突击查处,以和平村、沼潭车站为中心,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打击传销行动。集中力量对城乡结合部出租房逐户排查,重点对在辖区集体租房,却没有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异地人实施监控,对涉嫌为传销组织提供场地的房主发放告知通知,管住源头。

各基层工商局认真排查社会治安重点隐患地区,确定传销活动频繁的地区进行重点整治,集中执法力量加强日常巡查,开展了联合集中清理行动,组织力量继续开展集中治理,6月至8月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治理。同时在主要街道、社区、院校、宾馆酒店建立打击传销联系点,与各大宾馆、饭店、写字楼签订了不为传销人员提供集合场所的承诺书;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与公安部门的密切协作,强化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手段,重点打击以“高科技”、“资本运作”、“连锁销售”、“政府融资”、“体验店”等名义及利用互联网从事的传销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解救、教育、遣返受骗参与传销人员,坚决遏制传销发展蔓延势头。

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中,市工商局结合实际,将创建活动与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相结合,充分发动社区、村委会力量,摸清辖区内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底数,规范出租房屋管理,从源头上彻底遏制传销蔓延。与打击传销志愿者活动相结合,在社区、村镇广泛招募打击传销志愿者,使他们成为打击传销的宣传骨干;与“一会两站”工作相结合,依托维权网络的机构、人员、制度优势,建立起了群防群治打击传销的长效创建机制,发挥学校、社区、村镇作用,为打击传销工作奠定群众基础;与社区办事处、村委会加强联合与协作,由社区办事处、村委会打击传销义务联防员进行日常巡查,发现传销苗头,立即通知辖区工商所,由工商所与派出所联合行动,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力度。同时在主要街道、社区、院校建立打击传销联系点,与相关单位签订《打击传销责任书》,聘请专人担任打击传销联络员,发挥其联络员、监督员、宣传员作用。

加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强化市场巡查。按照“综合治理,属地管辖,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做到严格防范与全面清理并重。各工商所、派出所会同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重点场所反复清查,确保不留死角,及时掌握传销信息和案件线索,确保打击有的放矢。通过向户主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和为传销人员提供活动场所而导致的法律后果,要求屋主出租房屋时了解清楚房客和租房用途,签订完备的租赁合同,不得为从事传销活动提供便利,不给传销活动立足的空间,彻底铲除传销活动滋生蔓延的“土壤”。

包头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各级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以及街道社区的宣传阵地,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宣传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相关法律法规及工商机关打击传销工作成果,对查处的传销案件公开曝光,加大传销活动对社会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特别加强对下岗职工、农民、学生、退伍军人等群体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提高识别能力和自觉抵制能力,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推动打击传销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通过现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剖析典型案例、展示打击成果、设立咨询及受理举报经济犯罪平台等多种方式连续与包头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举行主题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你我共同的责任”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解、揭露、分析非法传销罪等相关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规律特点、典型案例、防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在商户的LED广告屏上滚动播放打击传销的宣传标语,提醒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拒绝传销;在全市2000多辆出租车LED广告屏上,滚动播出“坚决打击非法传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标语;在全市主要公交线路5路和10路线上也喷制了打传标语,加大宣传辐射面。提醒广大群众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广泛宣传了国家禁止传销法律、法规、传销的典型案例,揭露了传销的骗人伎俩。

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向校园或周边地区渗透蔓延。向大学生赠阅打击传销书籍、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在校大学生识别、防范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同时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对大中专及高中在校学生的教育活动,建立了“无传销校园”。

因包头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和良好的经济基础,我市成了传销分子活动和聚集的重要选择地。近几年,包头市公安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传销出重拳进行了打击,取得了一定成效,2012年我市公安部门对传销案件立案623起,其中网络传销3起,破案554起,结案540起,起诉564起,其中网络传销1起,抓获人数2930人,涉案金额500余万元。这些年来我市公安机关一直是打击传销的主力军,以各类打传专项行动以及建立的公安机关打传联动机制作为打传活动主要方式。

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扼住传销咽喉

“传销就像是流水,容易流向打击地势低洼的地方。”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郝伟在打击传销工作一年多的时间中深有体会。传销人员多在城乡结合部、旧居民区、车站附近活动,地处偏远、面积广、人员复杂。由于利益驱动,一些房东将民房、临时建筑提供给传销人员居住或进行授课,工商部门在执法时,多数房东或找不到、或不配合,给工商部门监管带来困难。此外,传销的组织者藏匿于幕后,遥控指挥,行踪不定,且传销过程中主要以“拉人头”为主,并无具体传销商品,检查现场只有讲课的桌椅等,其行为不够处罚和移交公安部门,根据相关法律,对参与听课的人员只能宣讲教育、驱散,惩处力度不够,工商部门的查处很难触动其经济利益。

针对在整治传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包头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包头市集中整治传销行动方案》中明确了主要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及保障措施。坚持打防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创建活动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作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治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重点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济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重点查处为传销行为提供房屋等行为;以昆区、九原区、东河区、稀土高新区、青山区等传销行为相对集中、受骗群众较多的地区为工作重点,进行集中清查整治;积极开展“无传销旗县区”创建活动,巩固集中整治成果,彻底铲除传销产生发展的土壤。用两年的时间,使全市95%以上的社区(嘎查村)、90%以上的旗县区无传销,巩固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平安包头”建设成果。▲

(原标题:打击传销,扼住经济邪教的咽喉)

责任编辑: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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