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监管机制规范销售行为 源源不断涌入的“看房团”,一方面,对提高当地知名度、繁荣房地产和旅游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中介团体违法预售、夸大事实宣传,损害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当地社会和谐稳定。 防城港市中院为此发布相关审判情况的白皮书,对此类案件提出司法建议。 法院建议,由市委、市政府牵头,成立由法院、住建委、房产局、旅游局、物价局、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组成的商品房纠纷联动化解领导小组,建立商品房买卖纠纷化解联动机制。 如何规范开发商和中介公司的销售行为?法院建议实行备案登记,开发商需将其与中介公司签订的代理合同报送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详细说明代理销售的楼盘基本情况、中介公司的代理权限、收费标准等。经过备案的开发商及中介公司的信息要公布在政府网站上,供购房者查阅。监管部门可采取定期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开发商及中介公司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规销售的要及时予以处理。 此外,法院还建议媒体以及政府部门发布商品房买卖相关的法律规范、合同范本,指引和规范商品房市场交易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用档案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增加交易活动的透明度。对“看房团”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预售、夸大事实宣传等行为,要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并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适时向社会公布。 (原标题:非法中介借传销手法引人购房埋隐患) 责编:米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