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17日讯】(南方法制报)传销组织假借互联网的依托,诱骗被害人至传销窝点,对被害人恶言相向、拳脚相加,甚至将一名被害人殴打致重伤身亡。近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特大传销系列案作出一审集中宣判,72名涉案被告人分别获刑,最高刑罚达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据了解,该案为湛江市乃至广东省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跨省传销系列案,共75人涉案(有3人另案处理)。 A 网上诱骗目标“入坑”再逼其交钱入伙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2月起,组织主要成员刘某等人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旗号,在湛江市区设立窝点,大肆开展非法传销活动。随着逐步发展壮大,至2015年4月,该组织已在湛江、福建福州设立传销窝点共10余个,发展传销成员超过120人,成员被明确分为“助理”、“代理”、“主任”、“经理”、“高级经理”5个层级。其中,刘某是该组织的“最高经理”。 据了解,该传销组织主要通过在网络上虚构异性身份以“介绍工作”、“恋爱交友”等方式将被害人诱骗到传销窝点,然后由该窝点的成员以及其他窝点的“主任”通过控制、威胁、恐吓和殴打等方式抢走被害人随身携带的身份证、手机和银行卡等财物,强迫被害人说出银行卡密码,然后由2名“主任级别”以上的传销组织成员取走被害人银行卡内的资金。之后,该传销组织的成员将被害人关押在窝点里限制人身自由,通过强迫被害人接受上课、观看关于“天狮公司”视频等方式的传销培训,引诱、强迫被害人购买“天狮公司”虚构的产品和加入组织。在关押期间,如果被害人反抗,该传销组织的成员还会采取恐吓、殴打等方式让被害人服从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