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17日讯】(长江周刊)“满500返500,满1000返1000”,“消费=存钱=免费”,“低门槛、高收入、小投资、大回报”,类似的宣传标语是否会吸引你的注意?这样“天上掉馅饼”的事你是否相信过?返利式传销骗局你是否中过枪?网络传销也曾让你动心了吗? 今年4月九江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一起网络传销案件,涉案金额近8亿。案件中涉及的细节也为大家揭开了新型传销的面纱:不一定拘禁人身自由,也或许有实体商品等。那么到底什么是新型传销,目前九江还有多少这样的组织?近日长江周刊记者就此问题展开调查。 鼓吹为“直销”传销大案露底 “公司有实体商品,也没有拘禁限制人身自由,没想到自己还是传销。”作为瑞昌发展会员最多的传销参与者、犯罪嫌疑人陈某讲述:“2015年3月,我成为南京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会员,代理销售洗衣液、尿片等日化用品。” 陈某口中的公司是犯罪嫌疑人马某2013年2月注册成立的,销售已经注册成功的“好老婆”贴牌商品,并且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有7000余家的实体店面。 “销售实体商品只是一个幌子。他们的产品只是找广东、浙江等地的工厂作坊生产,产品质量根本无法保证。公司商品卖出去的不多,基本上是自己用,或者自己身边的朋友或亲人使用。”瑞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范贻长向记者介绍,2015年2月,马某开发设计了好老婆网络平台,以注册会员代理销售“好老婆”产品为名,实质上该平台通过缴纳会员费注册成为会员,同时按照发展会员数量设立奖励制度以此鼓励“拉人头”,并形成明确的层级,本质上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传销违法活动。 “要想成为公司会员,只能通过区域代理在公司网站进行注册。新人成为会员需要交纳1500元会员费,同时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卡号、一次性预充值1500元成为终身会员代理商。”陈某说,“由于成为会员的门槛比较低,即使亏了,‘投资者’也不会心疼,再加上高返利的诱惑,注册会员发展很快。”这个组织的快速发展还与奖励制度有关,包括见点奖、层级奖、对碰奖、审核奖等。“比如,见点奖,是按下线会员的人头数算,每个会员10元,且仅限于20层以内,在20层以内如果下线会员数达150人以上,就一直拿到加入会员时交纳的1500元为止;层级奖,大区有会员且最少有一个时,就形成层级奖,每层600元。” 据介绍,在发展下线宣传时,传销活动参与者们往往先推介自己的产品,再通过讲解奖励机制进行诱使。如果有人质疑,传销活动参与者还鼓吹涉案公司为直销模式。 朋友圈“微商”已沦为重灾区 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以及微信、QQ等社交软件,自媒体以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爱心互助”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屡见不鲜,呈现手法翻新快、传播迅速、波及面广等特点,传销信息传播更为广泛,涉案资金转移更加迅速。 长江周刊记者从九江市打传办了解到,目前九江出现的新型传销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依托微信平台,以“微商”名义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以“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等为幌子实施的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网络传销组织者往往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通过QQ群、网络游戏、YY语音、网站论坛等工具,以“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循环消费”及“满100返100”“消费增值”等名义,宣称“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组织发展人员,诱骗他人参与非法传销活动,网络传销很大程度上拉的都是熟人或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形成朋友圈(团队),联络方便,相互鼓动,互为影响,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不为地域所限。 同时,通过银联系统和网上支付平台计算发放报酬,迅速聚敛和转移涉案资金,违法成本低、传播速度快、受害人数更多,可谓“骗钱不见面”,是当前危害严重的一种传销形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陈芳芳(化名)是一名正在九江就读的大三学生。她告诉记者,自己家庭条件不好,一般会在暑期打短工或做家教。去年上半年,学校里有一些女孩在朋友圈发各种减肥、美容类产品,还有人晒出每个月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销售记录。“做‘微商’在校园里很普遍。”陈芳芳说,从代理商那儿购买产品后,她发现,销售并不容易,更没有像朋友圈里宣传的那样火爆。 “微商”要具备一定数量的好友,还要不断地发展“代理”,发展的“代理”越多,销售就越多,提成才会越高。上级代理还会对下级代理进行专门培训,教她们如何加好友、推销产品等,同时还会不断推出一些成功案例和“心灵鸡汤”,让她们坚定赚钱的信念,永不放弃。“销售团队是分级的,刚进去是从最低级别开始,每周会有定期培训,直属上家每天还会检查你的朋友圈,看你发的合不合适,找出问题,也会教你怎么去扩大人脉,怎么去发产品信息才会更吸引人,就是怎么样可以吸引住别人的眼球,但同时又不会让朋友圈里的人因为烦你而把你屏蔽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