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文件提供了明确的雅芳行贿线索,有关部门不能再按兵不动 长期以来,美方曝光的跨国行贿,中方受贿方鲜见受到公开曝光或查处 美国打击跨国公司在海外行贿,动机是担心这些行贿行为妨碍了其他公司公平竞争。但对于行贿行为发生的所在国而言,其在法治、公平竞争方面受到的损害只会更大。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行贿行为,往往只有美国进行查处和巨额惩罚。而中国方面,不仅往往对行贿方没有任何动作,就连受贿者,也鲜见有受到公开曝光或查处者。 最知名的案例无过于“朗讯门”。2004年4月,当时的科技巨头朗讯被曝安排大量的中国政府官员、电信运营商高管前往夏威夷、拉斯维加斯、大峡谷、迪斯尼乐园和纽约等地游玩,出资千万美元。案发后,电信设备巨头阿尔卡特朗讯就涉嫌在中国行贿一事,同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将支付250万美元罚金。美国司法部网站公布的文件称,在朗讯于2006年被阿尔卡特收购之前,曾于2000年到2003年之间邀请中国官员314人次旅行,其中包括纯粹的观光娱乐旅行。2004年11月,“朗讯门”事件在美败露8个月后,朗讯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就向北京市反贪局提交了一份长达800页的文件,就其公司在中国运营中涉嫌向中国有关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进行了通报,其中涉及到中国几大电信运营商。然而,迄今为止,看不到对朗讯案受贿者的查处,在近年的反腐案件上,根本找不到一些与朗讯事件对应的人和事。 另一个知名例子是,建设银行前行长张恩照曾因涉嫌收受美国金融IT公司AIS的贿赂于2004年在美国遭到起诉,张恩照被指接受了AIS公司支付的100万美元现金。但2006年9月28日,张恩照在北京受审时,检方并未认定张恩照接受美国贿赂一事。 2012年,辉瑞制药行贿丑闻日前曝光,该公司10年来向包括中国在内的8个国家的医务人员和公职人员行贿200万美元以上。当时,国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表示:对医务人员违规接受社会资助等情况,卫生部门将绝不护短、毫不手软地查处。但迄今也没有看到对辉瑞案受贿者的查处。 跨国公司在华行贿的案件,在美国曝光的还有很多。而国内的受贿方,到底是已经查了还是没查,理应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代。 “按兵不动”的一个可能原因,受贿名单可能确实没有 美国那边查行贿热火朝天,而这边对受贿者“不动如山”,客观上的理由也是存在的。由于美国FCPA法案只关心行贿行为,不关心受贿者,所以很多人往往猜想,SEC文件即使没有提供具体的受贿者名单,但实际上这份名单是存在的,至少雅芳应该是掌握的。但据SEC文件的说法,这有点想当然了。按照雅芳中国的说法,不保留行贿对象的名字和行贿的具体用途,这是受贿者必然会提出的条件,否则的话,受贿者会感到害怕而不跟你打交道。因此,雅芳中国的行贿文件上,是找不到具体的受贿人名字的。这就是贪腐者的狡猾之处。其他跨国公司在行贿名单的处理上,或许也采取了跟雅芳类似的做法。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雅芳行贿门2008年曝光后自查后不足数月,商务部“郭京毅窝案”爆发,原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落马,但曾力主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直销体系”,一手向雅芳等外资公司发放了“直销牌照”,被理所当然认定为雅芳行贿对象的邓湛,在判决书中,其受贿罪行不包括涉及雅芳的行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