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1月5日讯】(中国工商报 张卫明)2011年6月29日,上海召开在沪直销企业座谈会。|2012年5月23日,全国直销企业工作座谈会暨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承诺签署仪式在上海举行。|河北省邯郸市工商局干部深入辖区直销企业经营服务网点宣传法律法规,促进直销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2013年甘肃岷县7·22地震发生后,甘肃省工商局联合罗麦集团为灾区捐建爱心学校。|在玫琳凯女性创业基金的支持下,目前有1700多名彝族妇女参与了彝绣产品合作社,在传承和发展彝绣文化产业的同时,也提升了彝族妇女个人的经济地位。 直销监管是国家赋予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2005年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同时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监管,并明确了日常监督管理可以采取的手段和措施。 《直销管理条例》实施10年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下,紧紧围绕建立规范、健康、有序的直销市场目标,坚持“合法的给予保护,违法的坚决查处”原则,积极研判新形势下直销市场出现的新特点和新情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高直销监管水平,直销监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坚持不懈开展规范直销工作 ──配合做好准入审批核查工作 目前,商务部、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建立了直销企业审批联合审查机制。在配合审批工作中,国家工商总局组织各地认真调查核实,并客观真实地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商务部。在商务部批准直销企业后,国家工商总局也及时转发商务部的批复,要求各级工商部门严格按照《直销管理条例》做好各项工作并加强监管。近几年,由于有关部门严格把关,已先后对多家涉嫌传销或有违法行为的企业作出不予批准、撤回直销申请的决定。可以说,建立直销市场准入联合审查机制,把一些不规范的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拒之门外,不仅有利于直销行业的规范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