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打传规直”十年成效 打击传销 确立工作格局 省、市、县三级均建立了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常设机构,配备和充实了执法人员,落实了打击传销专项经费,建立了政令畅通、步伐协调的指挥协作体系。 建立制度体系 逐步建立了包括刑法、行政法、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等在内的禁止传销法律制度体系。 《刑法修正案(七)》增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省工商局、公安厅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 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转发《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转发《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保持高压严打 全省范围内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工商、公安部门共开展10次全省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打击传销成员单位已发展到27个部门。 全省工商部门共查处传销案件545件,案值118.95亿元。 强化宣传教育 各地工商、公安机关通过执法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广泛开展防止传销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等宣传活动。 健全长效机制 有序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击传销综治考评机制 开展创建“无传销市州”活动考评认定工作。 成立了长株潭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区域协作执法机制。 运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投入运行,现已录入参与传销人员34197人次、传销案件607件,举报投诉处理713条。 规范直销 直销行业稳步发展 截至2015年10月,我省共获批准直销企业2家,在湘经营企业28家,其中合资企业13家,内资企业 15家。目前,直销企业现有分支机构43个,服务网点近700个。 配合做好准入监管 与商务部门建立规范直销企业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的监管机制,及时查处直销企业的违规行为。 加强直销市场日常监管 建章立制 省工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规范行为 省工商部门多次组织全省范围内的直销市场专项检查,对直销违法案件、举报投诉较多的直销企业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 通过日常走访、召开座谈会、约见企业负责人等方式,及时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加强规范指导,督导企业自查自纠,规范经营。 查办案件 依法查处直销企业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0年来,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直销违法违规案件 26件。 把握直销经营活动的重点环节,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招募、培训、计酬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针对直销企业的投诉举报。 建立直销监管长效机制 初步建立“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政策引导、行政指导、教育督导”的监督机制和直销经营行为全过程监控机制。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省工商局召开全省直销企业工作座谈会,直销企业签订《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书》。 省工商局转发《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从法律、经济和道德3个层面对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 2015年全省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大要案件 一、刘某发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5年1月7日,永州市工商局查处了宁远县人刘某发在蓝山县利用“中国明明商”传销案。 2015年2月26日,永州市工商局将该传销案以《案件通报函》的形式通报给永州市公安局。蓝山县公安局已经对刘某发传销案立案侦查,蓝山县人民检察院已经批准逮捕。永州市工商局正在对刘某发发展的下线进行查处。 二、异地从事“纯资本运作”涉嫌传销案 2015年2月28日,南县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南县南洲镇的张某、段某、严某等人,以进行“连锁经营”之名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发展南县本地人员到广西南宁、安徽合肥等地从事“纯资本运作1040工程”的传销活动。 目前,南县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4名,其中逮捕10人,共查处涉案人员3000余人,其中有证据指证的犯罪嫌疑人375名(对其中证据确凿的103人进行了网上通缉),涉案资金1亿多元,已冻结违法资金420余万元,扣押宝马牌汽车2台,查封38套(栋)房产及48台高档汽车。 三、夏某平涉嫌特大跨省网络传销案 2015年4月27日,新田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夏某平利用新田县红太阳商务酒店802房,以此为据点在新田县境内开展以加入“河南精彩在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4G商城”VIP会员的名义进行组织策划传销活动。新田县工商局在县公安局经警大队和110民警的协助下,及时出动执法人员,查处了此案。 该案目前已经全面查清:截至10月18日,该团伙在全国发展会员6.6万人,涉案金额达6.6亿元,警方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3人,逮捕23人,依法冻结涉案资金1.03亿元,查扣高档轿车3台、手机170余台、电脑30余台、银行卡100余张、网银U盾17枚、公司印章10余枚及大量文件资料。 四、“中和支付”涉嫌网络传销案 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时,在怀化市人民政府领导指挥调度下,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联合出动200余名工商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在怀化某酒店摧毁正在召开所谓“招商会”的“深圳市中和盛泰贸易有限公司”特大涉传犯罪团伙,该组织的骨干成员赵某峰、徐某华、邓某良、熊某友、张某丽等人被当场抓获,当场驱散劝返涉传人员200余人。 目前,该组织的骨干成员赵某峰、徐某华、邓某良、熊某友、张某丽等5人已经被执行逮捕,其他200余名涉传人员也已被驱散劝返。 五、“威凌”汽车养护产品涉嫌传销案 2015年5月20日,新邵县工商、公安等部门在新邵华天大酒店附属办公楼摧毁一起打着“邵阳市威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旗号,招募业务员以“直销”名义从事“威凌”牌汽车养护产品营销的特大传销案。该传销团伙骨干柳某、何某、胡某、黄某、曾某等106人被当场抓获。扣押涉案车辆14台及大量的物证、书证。 目前,柳某丰等18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依法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深挖过程中。 省工商局发布传销十大表现形式 微信、微商成为传销分子利用的新手段 近日,省工商局发布防范警示,列举了当前传销的十大主要表现形式,涉及传统传销形式3种,新型网络传销形式7种,其中,微信、微商成为传销分子利用的新手段。 据省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省工商局副局长鲁先华介绍,识别传销,要看3个特征。一是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三是团队计酬,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