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古润金:我是一个华

完美古润金:我是一个华

 旅居在世界各地的海外华人有数千万之多,由于居住国家及其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

章诗辰:从“微商女神”

章诗辰:从“微商女神”

一个来自中国市场的90后女孩,以超乎想象的速度在两年内登顶美乐家经销商从未企及

白学锋:直销企业在推进

白学锋:直销企业在推进

10月11日至13日,由道道舆情监控室和海伦国际直销研究中心主办、道道国际传媒承办的

当前位置: 直销报道网 > 电商 >

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 商家最高可罚50万

时间:2015-03-09 09:36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中国青年报 点击:
即将于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关于退货,商家的以下4种行为将被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1.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

【直报网3月9日讯】(中国青年报)即将于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关于退货,商家的以下4种行为将被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1.对于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2.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3.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4.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出现上述情形,商家将面临最高50万元罚款。

点评:新《消法》实施近一年,对于网购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这一条款始终难以落地。商家提出“不影响二次销售”、“保持出售原状”、“已拆封不得退货”等各种要求,让消费者退货障碍重重。此次出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对商家拖延退货、曲解退货要求等做法,作出了“360度无死角”的明确规定。有网友评论该办法施行后,“买家笑、卖家哭”。然而实际操作中是否真能执行到位?还有待观察。▲

(原标题:故意拒绝或拖延退货 商家最高可罚50万)

责任编辑:婉婉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享到: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诚聘英才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频道合作 | 本网内容授权书
Copyright © 1998 - 2013 www.Chnds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直销报道网 © 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354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