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4月30日讯】(虎嗅网)最近,一则微商叫板传统电商的新闻在电商圈广为传播。事件源于在刚结束的2015某跨境电子商务峰会微商分论坛上,韩束微商CEO陈育新叫板云杉资本创始人云杉,下了一个500万的赌局,打赌自己的微商渠道一定干过对方的传统电商渠道。 无独有偶,几天前老兵搞了一个兵友线下聚会,结果发现到场聚会的朋友十二个人中有四个都是做微商的,做得最好的一个月收入去到5万,最差的也有1万。就连老兵的一位前同事离职后不到半年通过在朋友圈里卖服装,现在一个月收入也不比在公司任职时的工资差。 毋庸置疑,“微商”绝对会是2015年最热的互联网词汇之一。马化腾在今年3月两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对于微商的肯定也给微商从业者吃了定心丸,微商忽如一夜春风来,似乎已经成为电商的主流。以至于现在连阿里都坐不住了,推出自己的“淘小铺”抢占微商市场。老兵不禁要问,什么是微商?做微商真的这么赚钱吗?真的有前途吗? 什么是微商? 如果要给“微商”下个宏观一点的定义,老兵认为所有基于移动端进行商业活动的模式都可以称之为微商。狭义上的理解是基于微信进行商业交易的模式,这里包括在借助微信公众号和朋友圈售卖产品两种模式,前者有点类似阿里平台上的B2C平台天猫,更适合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企业行为,而后者有点类似于阿里C2C平台淘宝集市,更适合个人创业者。例如我们经常在朋友圈看到卖面膜的就属于后一类人。 微商的分类有哪些? 第一类是微营销模式。很多企业对于微商的理解还是单纯停留在微信营销层面,而实际上微信营销应该是微商需要布局的其中一块战略要地,并不是全部。真正厉害的微商应该是着眼于在整个移动互联的生态布局,所有能利用的移动端入口都是主战场。手机淘宝、手机百度、微博等移动端都存在巨大的流量潜力。而放眼整个微商,能到微营销境界的企业寥寥无几。 第二类是微信营销模式。这里所说的微信营销是指利用自营微信公众账号进行营销的企业。根据微信公布的数据,微信公众号总数已经超过800万个,并不是所有开通了微信公众号的企业都是在做微商。至少目前大部分企业都还停留在简单的加粉环节,至于粉丝如何激活如何转化他们压根没考虑过或者还没找到突破口,如果微信带给你的客户源不足20%,那最好别说自己是微商。企业要想在微信营销上要有突破,粉丝的变现能力是关键。第三类是微店模式,这包括京东微店、拍拍微店模式。腾讯入股京东后,把拍拍作为嫁妆陪嫁了过去,京东也因此获得了微信和手Q的购物入口。微店另外一种形态就是通过有赞商城、微盟开店然后绑定自身微信公众号的模式,有点类似于在淘宝上开店。这两种微店模式的区别在于,前者提供中心化的流量入口,后者只提供平台,不提供流量入口。实际上微信本身也有微信小店功能,可以直接在微信公众号里开店,但因功能太过于简单粗糙被商家所唾弃。 第四类就是我们所熟悉的朋友圈营销模式,利用自身人脉在朋友圈售卖商品。当然,这其中绝大部分都是个体行为。朋友圈营销无疑是社交电商的一大革命创举,基于朋友间的信赖感进行销售,转化率无疑是目前各渠道当中最高的。但我们同样不要忘了,朋友圈营销的本质是在销售自己的信用,当把朋友与商品交易相挂钩时,彼此之间的信任链条就开始变得脆弱。一旦商品出现问题,最终可能导致关系的崩溃。 做微商真的这么赚钱吗? 做微商真的能赚钱吗?如果我们把问题再缩小一点,那很多人想问的其实是做朋友圈营销真的能赚钱吗?这个问题不止一个人在问我,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看看微信团队自己的态度。 尽管张小龙团队不断对外声称“微信不是营销工具”,但微信实际上正在朝着《失控》中所讲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修复、自我净化的状态进行演化,它的发展状态至少在目前来看已经超过了张小龙他们所能控制的范畴,即微信虽然不是营销工具,但事实上却可以拿来当营销工具使用,马化腾和张小龙都是凯文凯利的推崇者,他们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 今天的微信正在占有着国内互联网用户越来越多的碎片化时间,抢占了移动互联最大且活跃人数最多的流量入口,流量汇聚之处,必有生意,微商是微信生态圈里必然的生长结果。就目前来看,现在微信自身的朋友圈信息流广告还处在测试阶段,消费者对广告的反感还远未到临界点。总的来说,现在还是微信朋友圈营销的红利期。红利期往往意味着更多的赚钱机会,我们听到很多做朋友圈营销赚钱的也就很正常不过了。这其实跟早期QQ红利期时一大批企业靠着QQ群、QQ空间等工作也抢到了不少红利是一回事。早期做淘宝做天猫的人也同样赚的盆满钵满。 但老兵同时要提醒的是,有生意的地方必有能赚钱的人,自然也就有不赚钱的人。而且我们需要知道的是,任何一个行业,真正能赚到钱的一定是产业链最顶端的少数人。二八法则适用于传统电商,也同样适用于微商群体。很多时候我们只看到了那些赚钱的人发出的声音,而更多没有赚钱甚至亏损的人声音却被选择性忽略掉了或者他们自己选择了沉默。 微商靠什么赚钱? 就我的个人理解认为,目前微商赚钱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种是靠拉下线赚钱,这种形式是否可以算做是传销的一种也众说纷纭,像面膜这类产品到底有多少是真正到了终端消费者手里?这种依靠拉下线击鼓传花的赚钱模式对于微商这一新生行业的肌体侵蚀是最严重的,危害也最大。 第二种是直接的C2C模式,面向自己的好友或粉丝售卖产品。这种形式表面上售卖的是产品,实际上售卖的是朋友间的信任关系,如果产品质量有保障还好说,如果产品不过关,那就是把自己的好友关系也出卖了。 第三种是B2C的品牌代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有影响力的传统品牌,这一模式的好处在于代理商虽然是个体,但因为有品牌负责信任背书,所以风险转嫁给了品牌,也就更容易赚钱一些。像上面提到的陈育新,其之所以敢号称叫板传统电商,其底气就来源于韩束10万人的微商代理大军,2015年月回款额就已经超过3亿元。 微商的未来何去何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