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是否涉及垄断? 据公开资料可查,曾被微信封掉的 APP 已有十余个,包括淘宝、支付宝红包、天天动听、网易音乐、今日头条、虾米音乐、微软小冰、来往、Uber 等。 其中,微信对 Uber 的封杀力度最大,对 Uber 所有城市的公众号进行了全面封杀。且无法申诉,永久封禁。腾讯作为滴滴的投资方之一,为滴滴提供入口与技术支持。有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微信封杀 Uber 是滴滴打压对手的举动。 而从法律角度来说,微信此举是否涉嫌垄断? 法律专家马晓宁认为,腾讯作为一家企业,企业负责维护和运营,没有义务向公众公示其管理运营规则,也完全有能力去选择自己的合作伙伴。 微信是一款企业级产品,谈不上社会共有产品,从法律角度来说,不能要求企业级产品公开。第三方认为微信封杀导致损失,从法律角度来说,没有权力去追究,牵扯不到法律问题。 他认为, 首先,从整个行业角度来说,产品具有行业领导性,获得国家赋权,比如获得工信部授权等。但微信目前并没有获得此类授权。 其次,微信推出了外部管理规范,对于微信内部,有这些公告,全是基于企业选择的要求,不能算作国家的行业标准。 再次,微信涉嫌对社会资源的控制,涉及侵权 、垄断、垄断性经营,会归属到工商总局管辖,如果工商总局没有明确的书面内容、文字、下达禁令,则不能判定微信有涉及到市场垄断行为。 他认为,微信作为一款社交产品,在广大消费者中起到沟通作用,其他产品想通过微信获得更大美誉度和市场份额,可以再通过其他平台或自己做一个平台,而没有权利去要求微信去选择什么样的合作伙伴。 从国外案例来看,Facebook 与 Google,也曾对竞品和体系外的公司进行过封杀,比如,Facebook 曾经封杀过:Twitter 的 Vine、Yandex 的 Wonder、Yahoo 的 MessageMe、Google 的 DoubleClick Bid(针对 FBX)、Lamebook、Path 部分功能等。 摆在微信面前的问题 《李翔商业内参》创始人李翔发表观点认为,腾讯和阿里巴巴一样,都想成为互联网的基础设施。但,如果要成为基础设施级别的平台,需要同时保持透明、中立和开放。所谓透明,即规则如何理解不会有偏差,所有利益相关者都能清楚知道;所谓中立,即平台要对平台上的所有玩家不偏不倚,不能拉偏架;所谓开放,即只要满足标准,都可以介入平台。 李翔认为,由于网络效应的威力,微信毫无疑问已经盛极一时。是所有组织都无法绕过的一个平台。 根据腾讯今年发布的第一季度财报数据显示,微信和 WeChat 合并月活跃用户数达 7.62 亿。 其增速比同期超出了 38%。这个数字已经接近 QQ ,财报显示,QQ 月活跃账户数达到 8.77 亿,比去年同期增长 5%。这个数字也快赶上中国第一大通信运营商——中国移动的用户数。4 月,中国移动发布 2016 年第一季报财报时显示,用户总数达到 8.34 亿户。 用户普遍对微信形成了严重的依赖性,且依赖性正在伴随由于移动终端、O2O、移动支付的普及而不断提升的网络效应而得以继续加强。这使得微信用户转换替代产品的成本不仅非常高,甚至连放弃使用都变得越来越难。 李翔认为,微信已经具备了公共设施属性,如何平衡好这两者,对微信会是个越来越重要的命题。▲ (原标题:被微信封杀是怎样一种体验?)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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