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 5名被告一审获刑 2013年2月,当地检察机关就此案提起公诉。 丹东中院审理查明,2011年初,外籍人士源某和林某创建了MC国际投资集团网站。2011年7月,源某和林某将马来西亚籍人士成某拉入该组织,主要让其在中国内地以发放MC天使投资基金的模式发展会员非法吸收资金,并给其纯利润10%的分红。成某在吴某的协助下先后在中国内地各地对MC集团进行宣传,吸收会员非法集资。吴某的男朋友马某一直在丹东做生意,接触人较多,就被安排在丹东发展。2011年11月,丹东人员杜某、丛某、张某等人加入该传销组织,并签订合伙理财协议,在丹东地区共同发展下线从中获利。截至案件破获时,上述几人层级均达到三级以上,下线人数多达100余人。 丹东中院认为,成某等5人违反中国法律,组织、领导以投资经营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经查,上述人员在传销组织成立后,实施了倡导、发起、策划等传销活动,在其中起到了组织、领导作用。 据此,法院依据《刑法》相关规定,对成某等5人判处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原标题:马来西亚MC天使基金借原始股传销吸金4亿元)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