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8月31日讯】(中国工商报网)忽如一夜春风来,微商的异军突起,带给消费者更快捷、更新颖的购物体验,也让微信几乎变成了“第二个淘宝”。而在一片繁荣背后,由于相应的行业规范、法律规制等存在不足,微商经济也饱受质疑。微商如何摆脱渐变“危商”之困,本报记者为此采访了各界专家及从业者—— “乱象”渐欲迷人眼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不完全统计,当前中国微商的从业人数已逾千万,市场规模超过900亿元,整体行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然而,源自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另一项统计,则让微商发展遭遇窘境——全国消协组织2015年受理远程购物投诉20083件,网络购物占比达95.41%,其中以微商为代表的个人网络商家成为了投诉热点。 今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新型传销活动风险预警提示》时指出,“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微商’的名义从事传销活动”,并提示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 “微传销”只是当前微商乱象之一,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后保障难等违法违规行为,已成为制约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痛点,导致微商偏离了商业发展的正常轨道。 “如果你不信任我,请不要在我这买任何东西”,这是安徽人季先生的微信签名。作为拥有上百名既是微信好友又是固定客户的微商达人,他认为当前许多同行走的“歪门邪道”,已经严重动摇了微商得以发展壮大的基石——“信任”。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对商场门店的信任感来自于可见的实体商品、营业员的当面沟通,对淘宝、京东的信任感来自于支付宝对交易资金的监控、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平台承诺。”季先生说,“而微商交易的信任感只基于社交产生,这种信任更容易建立,同时也是脆弱和缺少保障的。” 不同于实体店或传统电商,微商交易主要依托社交软件进行,以个人账号为基点向其好友小范围发出交易邀约。同时,绝大多数微商没有主体资格证明,经营者身份呈现虚拟化特性,没有实名登记、缴保证金、信用评价、第三方支付保护等规则的限制,这导致消费者与微商的交易过程中,缺少明确的法律法规框架和平台追责保障。 广东省消委会不久前表示,由于微信购物是公民个人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接受服务,若发生消费纠纷,并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只有通过民事诉讼的办法来解决。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尚未有微商消费者通过民事诉讼解决交易纠纷的判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