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非法钱庄,吸收了约40个自然人的资金超过4000万元。其中,仅该县工商局就有19名公职人员参与该钱庄信贷活动。 据称,5人开办钱庄后,还先后雇佣了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维持日常工作,并开设了部分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从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短短半年内,5人全部收回本金投入,一份2011年1月20日出具的钱庄“分红表”证实,李志军等工商局5名干部兼股东分别分红70万元;另外,还分别获得30万元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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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非法钱庄,吸收了约40个自然人的资金超过4000万元。其中,仅该县工商局就有19名公职人员参与该钱庄信贷活动。 据称,5人开办钱庄后,还先后雇佣了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维持日常工作,并开设了部分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从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短短半年内,5人全部收回本金投入,一份2011年1月20日出具的钱庄“分红表”证实,李志军等工商局5名干部兼股东分别分红70万元;另外,还分别获得30万元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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