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2月13日讯】(糖酒快讯)毛泽东曾经在《论持久战》中,把抗日战争的发展规律总结为:“敌强我弱、敌退步、我进步、敌小我大、敌寡助、我多助”,该规律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的直销模式。 电子商务自2006年开始涉足酒业,但时至今日,酒类电子商务网站只有一百多家。酒类产品在网上销售的比例和金额,也远远低于其他传统行业。目前酒水业务销售占据着他们网站的较小比例,过去几年是“敌强我弱”的对阵形势。 新势力的进步过程,其实是酒水电子商务平台的进步过程。但是在酒水行业的电子商务大搞价格“火并”进行促销的时候,一种高返点网上商城的商业模式开始高调出现,这个噱头吸引了网购者的眼球。这种高返点的网上商城所赠送的消费券兑换的产品价格虚高,涉嫌价格欺诈。该商业模式并不依靠商品销售获利,而是不断发展加盟商,迅速发展下线,对此,业内人士称,此举涉嫌传销。所以利用酒水电子商务的“名头”,行欺骗之实的行为,无疑为尚在快速成长中的酒水电子商务发展带来诸多负面的影响,值得业内的警惕、防范与思考。 酒水电商的纠结代理 过去的三十多年里,一瓶酒从厂家生产出来,并不是直接卖到消费者手中,而是先卖给一级代理商,一级代理商再卖给二级代理商,二级代理商再卖给三级代理商……经过层层转手,才会卖到消费者手里。从企业到终端之间,形成了一个冗长的流通链条,流通链条上每个环节的代理商,都要为产品抬高一次价格,所以,经过N级代理的一瓶酒,卖到消费者手中时,经过了N次加价。消费者每买一瓶酒,不仅要为产品本身的成本买单,还要“养活”流通链条中各个环节的代理商。 然而,革命是不可避免的,近几年来,随着中国进入网络营销时代,随着中国网民数量逐年飞速增长,电子商务直销模式,不可避免的要触犯到老势力的利益,因为新势力已经有了适合其茁壮成长的肥沃土壤。首先,企业的利润越来越低,厂商之间由于利益分配问题矛盾重重,已经成功的一、二线企业,不想再受制于代理商;其次,外国终端企业、终端销售先进模式与理念的涌入,促使了终端环节的快速发展,随着家乐福、沃尔玛类型的跨省、跨国连锁商超的涌现,企业与终端直接谈判逐渐更具操作性;第三,80后、90后消费者,网购的比例越来越大,年龄越小的消费者,越钟情网购;网购将成为未来年轻消费群体的主要消费习惯,以网购为主的酒水商务力量,会愈发强大。 酒水电商的种种商业形态案例 随着行业竞争加剧、消费理性抬头以及区域性品牌谋求全国化的成长路径,一些酒类骨干企业和专业酒类网站,纷纷试水电子商务。目前,几乎所有酒类上市公司都已建立起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直接介入互联网营销这一新兴渠道。同时,各种酒类专营的垂直行业网站也层出不穷,如也买酒、美酒网、酒仙网等已在业界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业内人士把当前酒类电子商务归纳为以下几种商业形态:直销、垂直门户、综合电子商务网站、淘宝商城、团购网等。 直销 如五粮液、茅台、古越龙山、衡水老白干、古井贡、洋河等酒类企业专门开展的网络直销业务。酒类企业的网络渠道直销是行业进军互联网领域的浅滩试水,这种模式需要充实专业网络营销人才方能实现大的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