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本:直销产品必须是符合政府规定的产品 日本关于直销的法规有《无限连锁链防止法》和《日本访问贩卖法》,前者是关于“多层级”规定的,后者则是制约直销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法规。 《日本访问贩卖法》第二章 访问贩卖及通信贩卖 第三条:本章中所谓“特定商品”,系以日常生活用品中,适合以定型化条件贩卖之物品且经政令规定者而言。 《日本访问贩卖法》明确规定对产品的贩卖价格、支付价金之日期及方法、商品交付日期、以及退换货都必须有清晰的说明。该法对直销经营的产品没有实施备案制,也没有限定产品品类,但要求必须是符合政府规定的产品。 4.欧洲国家:注重“冷静法规”和“反金字塔法规”,却没有备案制,也没有限制产品的经营范围 欧洲国家的直销比较普及,一般也都有直销法律、法规,但欧洲国家大多数的直销法律条文,被包含在其它法律中。比如英国、比利时在《公平贸易法》中设立直销法条文,德国在《竞争法》中设立直销法条文,法国、奥地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设立直销法条文等等。 欧洲直销法的焦点与美国类似,集中体现在“冷静法规”和“反金字塔法规”两点上。欧洲冷静期规定比美国期限长,大多是7天。例如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瑞士都实行7天冷静期退货制。以上10个国家除了意大利、西斑牙、荷兰之外,其它国家也都有反金字塔法规,欧洲一般称为“禁止滚雪球销售法”,这与美国州法一律称“反金字塔法”不同。 除了国家正式法律法规之外,直销协会为了进行行业自律,也有直销约法。拥有40多个会员国的“世界直销联盟(WFDSA)”制定有《世界直销商德约法》,每个会员国都要遵守。美国直销协会把《美国直销协会商德约法》作为会员公司的自律规范。拥有16个会员国的“欧洲直销联盟”也在谋求制定《欧洲直销商德约法》,以统一规范所有会员国家的直销。 纵观欧洲国家的直销法律法规,没有备案制,也没有限制产品的经营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