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7月8日讯】(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县市场监管局鹤城所接到举报,称有商贩在青田县某大酒店开展“会销”,无照经营床上用品。接报后,鹤城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进入该酒店检查时,销售活动已接近尾声,现场有数百名已购买被子、毛毯、枕头等床上用品的老年人,从酒店一楼门口一直到二楼会销场地,人流攒动,正离开现场,秩序非常混乱。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控制,第一时间对酒店监控、销售产品、现场录像等会销证据进行固定,并分别对会销组织者陆某和购物老年人展开询问调查。在了解到大部分老年人是受现场宣传员的“花言巧语”蛊惑后才购买的,执法人员要求会销组织者陆某对已销售的被子、毛毯、枕头等床上用品作退货处理,在初步确定会销组织者陆某无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对现场销售的被子、毛毯、枕头等8种,共计281件床上用品进行扣押,并迅速联系检测机构对扣押的床上用品进行检测。 经查明,会销组织者陆某于2019年3月28日至4月2日,每天上午的6-8点间即执法人员未上班的时间开展会销活动,活动开展前后共计6天,前5天通过发放宣传单,以免费赠送鸡蛋、枕头、洗发水等产品的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其租赁的青田县某酒店会销场所听课,宣传其产品,等到第6天,会销组织者陆某便以500元/2件(含赠品)、1100元/2件(含赠品)的“优惠价格”,开始向老年人们推销他们的被子、毛毯、枕头等床上用品,在场的老年人经“听课洗脑”后,数量或多或少,几乎都买了上述会销组织者陆某推销的床上用品,不计退货部分产品金额,实际销售金额高达11.4万元。会销组织者陆某销售的8种床上用品,经检测,全部为不合格产品,会销组织者陆某销售不合格产品货值高达25.6万元,已销售部分的销售额高达11.4万元,情节严重,且会销组织者陆某事先知道其销售的产品,蚕丝被“无蚕丝”,羽绒被“无羽绒”,属于“次品”,存在主观故意性,涉嫌犯罪,故鹤城所将该案件移送青田县公安局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鹤城所依法对为会销组织者陆某开展违法“会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的青田县某大酒店进行立案调查并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