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点破太平洋案争议实质 定罪传销钱将被没收 皮艺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犯罪学家 我的专业学科是犯罪学。这个案子PK两个纬度:一个我们执法者讲规则;另外我们法律学科讲事实。 其实这里边怎么样认定这个事实?我们过去一直认为从标签出发。信息化时代,确实由事实牵引规则,过去我们主观立法。立法有三忌,主观立法、重刑立法、情绪立法。包括执法要注意的,也是这三点。最近我们治理闯红灯,明显一个主观、一个情绪、一个重刑,认为把闯黄灯制裁的交通规则提升,就能够解决问题。公安部到现在也没有提出来,全国形成新规则,闯黄灯撞人的数据有多少?他认为越严越好。 这个案子最主要的问题、最关键的问题是本质属性,他是不是传销?阮教授谈到层级,层级不在于人与人层级、或者虚拟层级,在于所谓层级之间是不是有受害人?如果没有受害人,不管多少层级,有很多形式和内容,没有受害者就不是犯罪。本质不一样。 都说卖*最丑恶,包二奶是不是?这就是批发和零售关系。所谓传销本质是什么?比如虚拟物品,他其实就是拉人头,再有里边有没有欺诈?有没有谎言推广,最关键有没有盈利点?能不能创造新的价值?如果他是一种流通的方式,能创造新价值,凭什么指控?无非外型还认识不清,用规则对照,他有点像传销。我们国家,这里边有问题,不认识的,就先认为是丑恶的。比如反伪科学,你不认识,证明人类认识能力有限,不能说它就是罪恶。所以立法和执法这方面,是不是能够抓住最本质的东西?我没有看到危害性这一块。他的受害人是谁,我看到他在这个中间产生利润,大家分层分配,这个我觉得就可以否定传销,这个案子到这里为止。到底是什么,另外再说,是不是违反别的什么法?这个里边,在于一个基本问题,即损害的是什么?有没有损害、侵犯某一种法律的规则?是不是让国家减少了税收?是不是让某一个人群,成为受害者或者潜在的受害者?阮教授说的保证金问题,崩盘保证金没了怎么办?现在可以保证大家各得其所,我们没有专门研究刑法,但是犯罪学和刑法脱不开,我们更多从事实角度看问题。 陈有西:税收问题,这个公司一直是江西省授牌的先进单位,保证金到目前为止公安查封11.7亿,自己目前在流通的账户上还有5个多亿,将近17个亿,所以现金的结算,绝对不会出现问题。 皮艺军:公安封存导致结算困难,和自己制度造成支付困难,是两回事。 陈有西:公安目的是把所有12万渠道商都理解为参加了传销,那么这个钱就可以没收。如果12亿是正常的电子商务,这12万钱都要对还当事人。因此,这个案件还有这么一个利益关系在里边。为什么那么多渠道商着急?一旦把这个案子定性为传销,这个就是犯罪赃款,国家就可以追缴和没收,他们的钱也没了,终端的最小的交7千保证金的小商户,钱也没了。这个没了,不是唐庆南造成的,而是把他理解为犯罪,由国家没收的。这一点,通过六天的公开审判和我们律师的依据事实、证据的强有力辩护,全国的参与者,目前都完全明白了。如果定性为正常的电子商务,这些钱都能拿回来,因为钱并没有损失掉。经有676万,以后实现直接消费积分1000PV的会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