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5月21日讯】(中国食品报)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1994年广告法颁布以来的首次修订,经过大量调研和反复论证,修订幅度大、涉及范围广,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新广告法在涉及保健食品方面有哪些重要修订?对各方法律责任做了哪些强化?监管方式如何转变?
准则专为保健食品列细项 新广告法(2015年版)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同时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新广告法充实细化了广告准则,这些修订的内容必将净化广告市场,为监管部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