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8月31日讯】(包头日报)2013年5月3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十二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动的通知》,将包头市列为全国35个“重点整治城市”之一。为有效解决我市在打击传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坚决惩治传销,我市组成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两名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打传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为主、各相关部门积极参加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将责任目标落实到各成员单位,集中开展了整治传销、创建无传销旗(县、区)活动,收到了明显效果。今年,时值《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本报记者就我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净化市场等相关工作采访了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赵峰云局长。 问:读者对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能可能还不全了解,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能职责是什么? 答: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三定方案”,两局合并后,新机构承担的主要职能:一是市场主体准入与监管;二是市场秩序维护;三是消费权益保护、商标注册与专用权保护;四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全过程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五是负责生产、流通、餐饮服务消费等环节食品安全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六是负责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等职能。 问: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能职责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今年是纪念《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一个是直销,一个是传销,一字之差,但是性质确是天壤之别。许多读者可能还不清楚他们的区别,您能不能给读者朋友介绍一下,究竟什么是直销,什么又是传销呢? 答:好,简单地说,直销就是由直销企业,通过它招募的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而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问:那么直销和传销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呢? 答:根据2005年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直销是经过国家批准的,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直销企业招募的销售员把产品直接卖给消费者,是单层级的,直销企业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为获得报酬的前提,不需要交纳任何入门费。而传销是国家明令禁止和取缔的,往往是多层级的,要求交纳入门费,并且以发展人员数量和收取入门费的多少作为获取报酬的依据。它的表现就是“交入门费”,然后“拉人头”,根据你拉的人的多少来计酬。我在这里提醒广大群众,传销分子变得越来越狡猾了,他们不说自己是传销,而是打着各种名目繁多的旗号,什么“资本运作”、“西部开发”,什么“电子销售”、“股权私募”、“投资股权项目”等等,不胜枚举。但是不管他怎么说,怎么讲得天花乱坠,他只要让你交钱,让你发展下线,根据你发展下线的多少计算报酬,那就是传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