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10月17日讯】(知识经济)“退换货制度”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是任何销售模式都需要贯彻落实的,也是任何一家企业所必须无条件执行的。事实上,“退换货制度”就是在法律上给消费者一个评价其购买决策正确与否的机会,而不同的销售模式和产品则会有不同的规定。 因此,对于直销这种模式,退换货制度是如何规定,相关工作是如何展开,现实中还存在哪些问题,这是直销企业和直销商、消费者共同关注的话题。 退货乱流 说起中国直销退换货制度的建立过程,就不得不讲一个令人哭笑不得,但却引人深思的故事。 世界直销巨头企业——安利,于1992年成为中国首批直销公司之一,并在1995年开始生产销售首批5种清洁去污类产品。出于对自己产品的绝对信任,安利采用了惯有的“无因全款退货”制度,即不论任何原因,如果消费者在使用产品后感到不满意,不管使用了多少,都可以退货得全款。安利本想以此树立产品强大的口碑,却意外陷入巨大的乱流。 在中国市场出现了大量消费者把刚买的产品倒出一部分留用,拿着半空甚至是全空的瓶子不讲条件地去要求安利全额退款。在安利的直销重镇上海,每天早上公司门前都聚集起要求退款的庞大队伍。这是安利以前在欧美市场从未遇到的情况,但由于自己承诺在先,无比吃惊的安利依旧拿出自己世界品牌的担当,忠实地履行了退货承诺。 然而故事还没完。安利越是忠实地执行退货承诺,就会有更多的人被吸引前来“退货”,这造成了一个滑稽的现象:安利产品日销量剧增的同时,每天却有着高达100万元的退款要求,以及需要倒贴的30万元产品。这样巨大的亏损下,即使是安利也难以承受,经此之后,安利迅速将在中国的退换货制度调整为:产品用完一半,只能退款一半;全部用完,则不予退款。可不曾想,不久就是1998年全国“禁传”,整个直销行业一蹶不振,安利也陷入一段时间的消沉。 在直销退换货制度上马失前蹄的安利,想不到本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退换货条例,却险些变成了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这不但成为直销行业在中国发展前期的混乱历史中的一个小小插曲,也为后来中国直销越来越强调的消费者保护条款埋下尴尬之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