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案发,已有465名购酒人参与此项活动,实际交款者140人,共有1770单,该公司获取购酒款318.6万元。 交易流水通过个人账户完成 “掌握传销资金流向是成功查办传销案件的关键。”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碧海分局局长陈永国说,“我们对贵州龙耀公司主要成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收取购酒人的打款、转账资金都是通过个人账户实现的。”从2019年6月采用新的零售法至案发,该公司共收取购酒人所交款项318.6万元。 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在银行提取交易明细,证明了当事人在2019年6月10日至7月10日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参与新零售法的购酒人所交的购酒款的事实,并确认参与当事人新零售法的购酒人共465人,每单1800元、最高为5单9000元,收款318.6万元的事实。 “除了举报人举报,我们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用大数据对贵州龙耀公司关联信息进行分析,发现该公司还涉嫌在其他城市开展传销活动。”贵阳市市场监管局竞争直销处处长季方说,“对该企业涉案综合信息进行分析,为案件的顺利查办奠定了基础。” 贵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蒋春光向记者介绍,加强行政刑事衔接机制,对传销“打早打小”是贵阳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普遍做法。为有效打击传销行为,在2018年6月举行的打击网络传销专题联席会议上,贵阳市观山湖区政法委明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建立打击传销“先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即可依法先行实施行政处罚,再移送涉嫌犯罪线索给公安机关,对传销“打早打小”,及时对涉案主体违法定性并予以公示。自2018年以来,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已按照此机制查办16件传销案件。 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认定,贵州龙耀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该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对于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涉嫌犯罪线索,该局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目前,我们正在对该公司销售的保健酒生产厂家是否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开展调查,将加强对酒类市场的规范与指导,斩断网络传销黑手。”谈到下一步打击传销工作,陈永国掷地有声地说。 (原标题: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管局:斩断用App搞网络传销的黑手)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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