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认为超市应进行赔偿 在前期调查采访中,记者购买了一盒西瓜块和一盒菠萝片,两盒切片水果的重量不对。玄武区消费者协会的孙育浩秘书长表示,根据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新消法,消费者可以凭发票要求超市退一赔三,两盒水果价值10多元,赔三倍也就是30多元。不过根据新消法,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计算,超过500元的,按照赔偿金额实际数字支付。 随后记者将超市赔偿的500元捐给了玄武区消费者协会,孙育浩秘书长表示感谢的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类似消费问题,一定要积极维权。像新消法规定赔偿金额是500元起步,就是为了鼓励消费者进行维权。 临走前,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陶永忠表示,建议超市在销售切片水果的时候,应该是切片后不去皮直接称重,或者去皮称重,但是标注重量一定要准确,同时在标签上要注明告知消费者,不能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 记者随后还走访了家乐福超市集庆门店以及河西店,这里的鲜切水果柜台已经找不到去皮切好的菠萝块和西瓜块,这些柜台摆上的菠萝都是带皮称重好的。记者随机称重了几样,标注重量与公平秤的重量都是一致的。▲ (原标题:质监人员认定:家乐福“切片水果”欺诈)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