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龙 【直报网6月15日讯】(北京日报)真的有“长着六个翅膀八条腿的怪鸡”吗?近日,肯德基正式起诉10个涉嫌造谣的微信公众号,要求这些公众号所属的三家公司赔偿总计350万元的损失。 谁来为网络谣言担责 肯德基认为,微信中那些关于肯德基所用食品原材料不安全的谣言侵犯了肯德基的名誉权。谣言的制造者需要承担责任是毋庸置疑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可见,不论是公民个人还是公司企业,都有名誉权需要保护。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微信朋友圈作为谣言发布和传播的平台,有可能与造谣者一样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的成立要求“四个要件”:违法行为、损害后果、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侵权人有主观过错。其中,主观过错最难证明,因此,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第3款明确规定了在以下两种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具有主观过错,将会与制造谣言的网络用户一同承担责任:一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被侵权人的通知后未及时采取诸如对谣言进行删除、屏蔽等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网络造谣者承担连带责任;二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但没有采取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如果微信平台明知发布在微信上的诸如“六翅八腿怪鸡”的信息是谣言但没有采取措施的话,就要与造谣的微信公众号一道承担对受害者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