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办案机关:上海市工商局嘉定分局 处罚时间:2015年5月18日 处罚结果:罚款16万元 【直报网7月23日讯】(中国工商报)2015年3月2日,上海市工商局广告监测系统发现,当事人上海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发布的贝昂空气净化器宣传内容涉嫌虚假宣传。执法机关遂对此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其网站上发布了贝昂空气净化器的宣传网页,含有“无辐射”“PM2.5、甲醛、细菌净化率达99%”等内容。经执法人员对此款空气净化器的生产厂家调查发现,当事人网页上用于宣传的检测报告是经销商从生产厂家处获得后提供给当事人的,大致内容相同,但当事人对上述几项测试指标进行了篡改,与真实测试数据不符。 另查,该空气净化器是当事人自营商品,采购自经销商北京赫茨凯尔商贸有限公司,自2014年9月1日上架销售以来,仅售出5台。在该空气净化器的相关宣传网页商品评价栏目中含有以下内容:“好评度100%,全部评论(2272),好评(2271),中评(1),差评(0)。”经核实,有5条评论是商品售出后消费者的真实评论,其余评论均是经销商北京赫茨凯尔商贸有限公司和当事人为增加商品信誉度和提高销售量,通过虚构交易的方式刷出来的虚假评论。具体操作方式为:经销商北京赫茨凯尔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多个国美在线网站账号,用这些账号先下单购买该商品,完成评论后再撤销订单。当事人在后台配合经销商审核通过上述下单、评论和撤单的操作,实际上并不安排发货,也未与经销商进行商品交易的结算,这部分订单是虚构和不存在的。 执法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同时鉴于当事人篡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虚构交易量,虚假宣传的行为主观故意性明显,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6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