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线上与线下产品“专柜同款”,线下却基本上找不到同款产品,即使有同款产品,标价还不相同,这让富安娜的“专柜价”更加显得缺乏来源依据。 虚构“专柜价”涉嫌价格欺诈 什么是“专柜价”?三位富安娜天猫旗舰店客服人员给出了三个不同的答案:一位说,网上卖的都是工厂直销的产品,“专柜价”就是“工厂建议价”;另一位说,“专柜价”是由富安娜公司商品部指定计算的,自己也并不清楚计算依据;第三位则说,使用“专柜价”这个词汇,是“系统后台出现了问题”。 实际上,“专柜价”并非富安娜的发明,今年“双11”如此标示者比比皆是。根据天猫2012年的定义,“专柜价”指“11月11日当天活动打折的基准价”,有四种基准:一是线下专柜价格;二是跟随商品价格标签上的价格;三是物价局等国家法定机构核定的价格;四是9月1日-11月10日期间该商品在天猫未做促销情况下的价格,如在该时间段出现过多个价格,则以其中最低者为打折基准价。 根据北京商报记者的调查,“双11”期间富安娜天猫旗舰店销售的产品线下难寻,“专柜价”显然并非线下专柜价格;富安娜客服人员称,线上产品吊牌上根本没有价格,也就不存在“专柜价”是商品标签上的价格。北京中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任鸿雁表示,现在仅有少数产品由国家物价局核定价格,其他均为市场经济调节价格,家纺类不在物价局核定价格范畴内。在9月1日-11月10日期间,富安娜的网售价格是不是“专柜价”?以北京商报记者跟踪的一款“富安娜家纺圣之花冬厚被芯单人双人保暖被芯被子暖冬磨毛纤维被”为例,9月20日无活动情况下这款产品203cm×229cm规格的销售价为199元,而“双11”的专柜价为468元,狂欢价为149元,所谓“专柜价”,照样没有什么定价依据。 上海百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冰表示,专柜价目前只是销售用语,尚无法律概念,商家标示“专柜价”,只需提供依据证明成立即可,如果不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专柜价存在以及真实性,则涉嫌价格欺诈。“如果富安娜无法提出证明专柜价确实存在的相关证据,可认为是虚构价格,涉嫌价格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可要求三倍赔偿。”▲ (原标题:富安娜虚构“专柜价”涉嫌价格欺诈) 责编:米朵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销报道网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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