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人一般都具备相关的法律常识,除了知假买假外,还故意制造可以索赔的条件,比如冷藏食品一般保质期在5-7天,他们把快到保质期的冷藏食品藏在其他货品里,过期后再结账索赔;或者说涂改甚至伪造商品的生产日期,超市却并不容易拿到整个做假的过程,只能通过监测设备拍到某个瞬间,一位不愿具名的超市方面人士称,有些索赔的商品生产日期涂改过之后与进货单对不上,更夸张的是,有的商品被涂改生产日期后,客服人员发现,那个日期门店还没开业呢。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去年做过相关统计,收集了18家连锁零售企业的数据,从2014年起,职业打假索赔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已达2610件,其中2067件在走司法程序,索赔金额约2600万元。有的企业每年仅这一项支出就达1000多万元。有业内人士透露,一旦出现职业打假案例,就会向超市门店注册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2016年丰台区大概有几千例这样的事件。 难以解决 “我们欢迎正常的消费监督,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虽然各家超市都有相关部门来负责消费投诉和建议,但是几乎所有的超市都遭遇过职业打假人的恶意敲诈,而且这个事情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容易突破。一位不愿具名的超市行业从业人士称,遇到职业打假人之后,要不就是赔偿,要不就是向法院起诉,但是企业很难拿到相关的证据,导致法院的判决结果比较倾向于打假者。 据朝阳法院2015年的公开数据,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以来,不到一年时间,朝阳法院共受理涉消费者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96件,较上一年同期增长了近10.3倍。朝阳法院民二庭庭长李有光表示,除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外,直接原因在于新消法及最高法《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消费者范围的宽泛认定、对知假买假的支持及惩罚性赔偿数额的提高。此外,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对案件增长“贡献”最大。据统计,496件案件中,有350件案件的原告曾在该院提起3次以上的消费者维权诉讼,最多的一人10个月在朝阳法院提起92起买卖合同诉讼。 职业打假人的另一条途径是向食药监局、工商等相关部门举报。北京市食药监局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目前出现的问题,按照现行法律进行行政处罚,主要还是法律方面做出判决”。除要有人力物力应对调查,多数企业为了避免行政部门开出的大罚单,从而屈从于打假人几百块或者上千块的赔偿。 去年国家工商总局向工商系统内下发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一规定受到业内人士的普遍关注,也被认为是出拳职业打假人的直接表示,但是在界定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和性质上仍然处于操作盲区,职业打假的团体性和专业性也让企业无法顺利取证,有超市从业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针对职业打假人,主流的应对方案还是赔偿了事,但是也有企业已经开始以“暴力”应对了,看到职业打假人,门店工作人员甚至会武力驱赶。 (原标题:“3·15”前职业打假人出没,请注意!) 责编:小美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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