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广告法》实施一周年的宣传,加大对《暂行办法》的宣传培训力度,为贯彻实施《暂行办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一)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对各级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分批、分层次的集中培训。要结合互联网广告行业的特点和互联网知识,深入学习《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全面掌握《广告法》和《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职尽责,切实提高全系统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依法行政水平和适应新媒体、善用新媒体的新媒体素养,有效提高《暂行办法》的执行力。 (二)加大对互联网广告活动主体的宣传培训力度,切实增强自律意识。 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立足实际需求,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开展面向互联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程序化购买广告模式中各参与主体、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等各类互联网广告活动的参与主体的普法宣传和培训,尤其要向他们普及《暂行办法》中有关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内容,切实提高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的自律意识,为《暂行办法》的正确适用和各参与主体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督促互联网广告活动各参与主体自觉对照《广告法》和《暂行办法》的要求整改,确保在9月1日以前整改到位。 (三)做好向全社会宣传普及《暂行办法》,切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要抓住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暂行办法》正式实施的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暂行办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提高社会知晓率,为互联网广告活动各参与主体和消费者释疑解惑,营造宣传贯彻《暂行办法》、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