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协调发展理念要体现和落实到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上。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把协调发展理念体现和落实到消费维权工作中,就是要凝聚各方力量,推动实现“政府—市场—社会”的协同共治,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 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要着力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推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国务院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事务和应对重大消费事件。二是积极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组织作用。指导各地做好消协组织换届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解决好消协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等问题。支持我国消费者协会组织及时反映消费者呼声,依法开展社会监督,针对消费者和社会关切提起公益诉讼。三是引导企业自律和扩大社会监督。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提高广大消费者的参与度,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自我维权能力。 三、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要体现和落实到引导消费者健康文明消费上。 绿色是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体现。把绿色发展理念体现和落实到消费维权工作中,就是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总目标,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的方向转变。 引导科学消费,重点是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引导,普及绿色消费知识,形成绿色消费自觉,推动居民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培育绿色消费文化,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 倡导绿色消费,重点是推动绿色消费从生态有机食品向空气净化器、净水器、节能节水器具、绿色家电、绿色建材等商品和服务拓展。通过绿色消费促进绿色生产,提供更多的绿色产品,在全社会形成绿色供给、绿色消费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