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1月19日讯】(三晋都市报)儿子死后两年零两个月,湖北的陈情拿到了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35名传销组织成员分别被依法量刑。 “儿子死了,我无意炒作,只想提醒年轻孩子们勿轻信网络信息,提高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一个鲜活的生命,在花季凋零,其父母从湖北来山西不下25次,只被判得2万多的赔偿。陈情夫妻不服该判决,已向山西省高院提起上诉。 传销自上世纪90年代在我国盛行,被传销坑骗,由此引发的恶性事件不时见诸媒体。“多少人深陷其中,多少家庭被搞得家破人亡,为何屡禁不止,屡打不绝?”陈情夫妻想不明白。(见本报1月14日真相版《事发两年后,受害人父亲泣血提醒:年轻孩子们要提高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湖北小伙入晋求职命丧传销黑窝点》) 铲除非法传销媒体应担当传播责任 湖北青年陈启星在临汾打工,被传销团伙控制,殴打致死。此事被媒体曝光后,网民一致的意见是,呼吁执法部门严厉打击传销团伙,政府规范经营秩序。我们的问题是,既然传销已呈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态势,为什么参与传销活动者依然熙熙攘攘?道理很简单,不少人的财富观出了大问题,或者,社会舆论对财富生成的引导出了偏差。 从财富生成机制讲,剔除科技力量的巨大改变,对传统财富而言,积累依然是最重要的一个途径。过去30多年,我们过于追求发展速度,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带动下,不少人凭借非市场的力量(双轨制)一夜暴富,宣传机构对这些非市场致富的榜样,予以大篇幅宣传,形成了有水快流、你追我赶、全民发大财的舆论氛围,一片喧嚣,尤其对企业到沪深股市及纳斯达克上市的追捧,各类宣传机器更是不遗余力,将人生价值的实现完全以拥有多少财富为价值评判标准,在国民心目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更危害了正在形成正确价值观的青少年。传销行为,在一些人心目中,成为可以实现一夜暴富梦想的财富生成模式,政府相关部门对于传销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宣传舆论工具引导乏力,致使犯罪成本远远小于获利成本,让不少人心存暴富的幻想,造成此非法行为屡禁不止。 陈启星案,尽管当事人不属自愿参加的传销行为,是上当受骗了,我们应该给受害人及家属一个说法,但从本案的脉络看,一个普通公民,在严重影响、危害公平交易秩序的行为面前,如何趋利避害、逢凶化吉,如何引导公民逃脱犯罪团伙的欺骗、蒙蔽,也是媒体的责任所在。除了价值观纠偏,媒体还应帮助公民树立正确的财富观,以实际行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主张公平、合法、稳健地赚钱,宣传依靠劳动致富、勤劳致富、技术致富,少发布些一口吃成胖子的典型,多一些遵纪守法致富的宣传,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传播合法致富正能量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