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待加强法律监管 事实上,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并不缺少对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规章等生产、宣传上的要求与规定。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钱铭坤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对于企业违法添加化学物质,食品安全法其实早有明令禁止的规定。 “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28条显示。 “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企业违法添加对身体产生危害性的化学物质也已经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钱铭坤说。 “主要的问题就在于缺少真正的监管。”朱丹蓬说,“政府缺少监管,行业缺失规范,企业不自律,消费者更多时候也是缺少监督能力。” 但对于这样的处罚,史立臣也有自己的一番看法。 “刑事上的处罚虽然对监管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我觉得治本的方法还在于加大企业违法成本的惩罚力度。”史立臣说,“比如一家保健酒企业违法添加西地那非获利1000万元,但最后的罚款才200万元。这种不痛不痒的惩罚对违规企业没有太大的感觉,反而会让其更加变本加厉的违法生产。” 8月3日,食药总局再次针对保健酒违规添加化学物质事件发文。 文件再次要求各省(区)、直辖市严厉查处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行为,加强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同时,食药总局限定了全面检查的最后报告时间。 “食药总局的动作可以看出政府已决心整治保健酒行业的各种乱象问题。这有利于净化保健酒市场的秩序,引导其向好的方向发展。”朱丹蓬最后说。 “当然,也要提醒我们的消费者,保健酒并不是每个消费者都适合饮用。因此,消费者在选择时,最好有相关的医师指导。”史立臣提醒道。▲ (原标题:80%保健酒没有“蓝帽子” 违规添加化学物质成潜规则) 责任编辑:婉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