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而美”仍可持续发展 玲娜从今年初开始做日本药妆代购,她的朋友在日本读博士,可以用周末去免税店采购。负责根据订单采购的人每件货赚5到10块钱代购费,玲娜等国内代理再加价几块钱,走薄利多销路线。 “跟我复购的熟客也就二三十人。”玲娜说,由于做的是熟人生意,因此她推荐的货一定自己试过,也不坐地起价,由于熟客一般不讲究速度,她还会通过合并订单等方式帮熟客节省运费。“你想啊,买一件最多赚10块钱,我一个月要卖100件才能赚1000块,以我的客源量就是赚个零花钱。”对于新兴的微商平台,玲娜表示,当货源变多的时候,供应链把控的难度随之加大,“我认为越是小而美的商品,流通环节少,品质更容易保障,我会坚持找最靠谱的货源”。尽管一些微商品牌年内经历了断崖式滑坡,但这对玲娜的熟客“慢钱”生意没什么影响。 “目前看来,微商产品已经属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从一成不变的面膜、化妆品,慢慢地向农产品、生鲜、新奇特、生活居家用品发展。”微播易CEO徐扬表示,去中心化时代,让小而美的商品反而有了更多机会,不用走靠资源靠渠道上位的土豪品牌之路,可以通过熟人朋友的口碑攻破信任的最后壁垒,从而实现名利双收。 去年腾讯以1.45亿美元入股口袋购物后,口袋购物自家产品“微店”在微信上“一路绿灯”。日前记者注意到,点击微信用户头像后,如果该用户开有微店,就能看到他的标签中有微店LOGO,点击LOGO可直接进入相应微店。“去中心化”的微店不仅是被微信承认的微商正规军,也被业内认为是腾讯对抗移动端阿里系电商的重要布局。微店负责人透露,“小而美”微商的力量不可小觑,目前微店平台的店铺近4000万家,90%以上都是个人微商,有超过有9亿的商品,“我们只做基础设施,给创业者提供工具,比如农民,他的货源就是自己的土特产”,不过对于可能产生的纠纷,微店也采取先行赔付的措施。 观点 要避免过度营销 “微商是对传统电商模式的颠覆,利用社交工具和互联网平台可以进行快速的传播,最关键的是在微商里面消费者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不是人与店的关系,这种关系更容易产生信任和情感,更容易产生购物决策。”在孙涛勇看来,严把产品质量关,谨戒暴力刷屏,注重口碑传播和精准营销,才是微商行业的出路。 携程旅行网旅游事业部营销总监戴宇认为,随着层层代理的模式逐渐被摒弃,提高个人微店主的专业素养很重要。“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旅行商品毕竟属于高单价商品,消费者更愿意选择品质和服务优越的产品。”携程微商的统计显示,具备旅行经验和人脉的人成单会更容易,目前80%的活跃店主都是旅行行业人员。“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和销售者的界限将会模糊,具有丰富经验的旅行消费者,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个优质的微店主。”据透露,携程将培养一批精通旅游和目的地知识的微店主,为客人提供有价值的推荐和咨询服务。 不管是品牌厂商的微商队伍,还是销售“小而美”商品的微商,“自媒体化”被认为是微商行业发展的大趋势,“自媒体化”显然比暴力刷屏有技术含量得多。易粉创始人兼CEO契约表示,由于大批品牌商进军朋友圈的时候已面临红海竞争,因此它们要实现微商团队稳定发展,就要让这些代理赚到钱,个人代理层级越来越扁平将是趋势;第二鼓励微商队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形成各自圈子内的影响力也很重要,但能不能做到第二点,要看品牌商的扶持力度多大。 而对于销售“小而美”产品的微商,契约表示,他们自身的“自媒体化”就更为关键,例如一个专卖紫砂壶、翡翠等文玩、珠宝的个人微商,肯定要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一个卖时装的微商,如果对流行趋势了如指掌且喜欢到处旅游购物,这些个人状态的展示可增加许多吸引力。 监督应多管齐下 一度令人咋舌的微商乱象,让微信在今年年初密集出台了治理细则。2月15日,微信发布整顿非法分销模式行为的公告,一旦发现,将永久封号,并号召用户积极举报。3月15日,微信发布《朋友圈使用规范》,对于10类违规内容给出不同程度的处理措施,其中涉及微商的包括广告类内容、诱导关注类内容、非法物品类内容(如买卖发票)等。4月份,微信上线品牌维权平台,为用户开放提交微信售假线索的入口。 有用户指出,在支付的细节方面,微商交易很多情况下都是通过微信直接转账付款,货款往往在收货前就进入了卖家的口袋,一些骗子可以利用这一点实施诈骗,如果骗子是不依靠任何平台的个人微商,维权可能会较为复杂。因此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交易方式可以借鉴。 契约表示,随着第三方微店开设工具和微商平台的崛起,监管部门逐渐加强对这些平台的监管,同时这些平台自身加强自律也有利于净化微商环境。今年微盟就提出了微商公约“三戒五律”(戒违规、戒伪劣、戒传销,不乱市、不囤货、不暴利、不刷屏、不杀熟),目前先行赔付已经成为多家微商平台的通用措施。 艾媒咨询分析师也建议,微商行业应该建立背书制度,自媒体的人格背书、B端品牌商背书以及第三方平台的背书三者结合尤为重要。 在政府监管方面,今年5月,商务部下发《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得以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形式推送广告。同时,电商平台的“卖家”,需提交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明等证照信息。业界认为,若该办法实施,个人微商是否还能零门槛开店、微商行业将何去何从可能又得重新探究。▲ (原标题:朋友圈生意两极分化 “三无产品”最先被洗牌) 责编:米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