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2月16日讯】(法制网 章宁旦)以互联网络为依托,传销组织采取网络聊天交友等手段将被害人骗到窝点后,随即将其身份证件、手机、银行卡等洗劫一空,再通过洗脑、殴打等各种手段胁迫被害人购买产品,加入传销组织,甚至将一名不愿加入的女性被害人殴打致死。 近日,湛江市乃至广东省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跨省传销系列案——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特大传销系列案,由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赤坎、遂溪、麻章、坡头、开发区五个基层法院同一时间作出一审宣判,共有来自江西、贵州、云南、重庆、四川、湖南、湖北、广西等地的72名被告人分别入罪领刑。其中,有3名被告人同时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和无期徒刑。 层级组织清晰人员架构固定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传销案是湛江乃至广东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跨省传销系列案,共有75人涉案(有3人另案处理)。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江西赣州人。自2014年12月开始,刘某等人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旗号,在湛江市区设立窝点,大肆开展非法传销活动。2015年4月,该组织安排部分成员到福建省福州市开展非法传销活动,以扩大组织规模和获取更多利益。截至2015年5月,该传销组织已在湛江和福州设立传销窝点共十余个,发展传销成员超过120人。 该传销组织由助理、代理、主任、经理、高级经理5个层级组成,三级层级以上的20人。其中,刘某系高级经理级别,徐某系经理级别。本案传销组织在引诱、胁迫88名被害人加入传销组织的过程中,按照该组织一贯的发展新人流程和模式,实施了抢劫、故意伤害和非法拘禁的犯罪行为,抢得资金212654元;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1人死亡。 2015年3月6日上午,被害人何某被传销组织一网名为“彭娟”的成员以恋爱为由,诱骗至湛江。在被告人汪某的协助下,组织一女性成员钟某(另案处理)与何某相见,并将何某带至湛江开发区一传销窝点。 何某进入房间后,顾某等人对其进行控制、威胁、恐吓和殴打,抢走其白色苹果手机iPhone4S、现金人民币525元、银行卡3张。何某被强迫说出银行卡密码后,被拘禁在窝点内。自6日至14日,徐某、顾某、汪某、邹某、王某、甘某、唐某先后8次提取何某银行卡存款,共计158889元人民币,并存入由刘某长使用的、在谭某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何某在窝点内被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接受上课、观看传销培训视频。2015年3月15日,何某由于不同意加入传销组织,被徐某等3人强行送其坐火车离开。 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刘某、徐某、黄某、顾某等72人无视国法,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等经营活动为名的传销活动,要求参加者以购买虚构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的层级在三级以上,且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某是传销组织的管理者,其对该传销组织的犯罪行为起组织、领导作用,传销组织成员均按照传销组织相应的规定、固定流程对本案13名被害人实施抢劫和非法拘禁,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中均为主犯,故应对本组织实施的全部犯罪行为负责。被告人汪某、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与被害人岚某的死亡有直接、主要的因果关系,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法院据此认定被告人汪某因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处汪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刘某和黄某同样犯上述四项罪名,被判处执行无期徒刑。被告人徐某、顾某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67名被告人按其所参与罪行定罪量刑,分别被判处15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