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解:37手游的IP尝试 2015年,37手游获得了两部热门影视剧作品《天将雄师》与《琅琊榜》的IP版权。37手游总裁徐志高认为电影对手游推广的意义在于三点:游戏与电影共同进行全渠道营销,炒热话题,增加知名度;游戏玩家与影视观众的重合度高,双方共同推广话题性强、热度高,对玩家的吸引力强,黏性也高;玩家可以感受到电影中的场景与环节,体验感更好。所以37手游更愿意选择容易与游戏内容产生关联的电影,或者能引起社会话题的电影。在合作中,37手游尤其重视游戏环节的设置与电影情况的关联度,尽可能地让玩家感受到电影在游戏中的延续性。 随着中国电影和游戏行业都进入高速增长的繁荣期,电影的IP版权对于游戏改编的重要性则不言自明。对于电影而言,需要借助游戏增加自身影响力,并能扩大自己衍生产业链、增加收入渠道;对于游戏方而言,需要大量优质的IP来提供内容和力量的支持,在购买影视剧IP制作正版游戏之后,还可以整合自身渠道资源和电影的宣传渠道,最大限度地挖掘电影IP版权的内容价值,实现品牌共振。“电影内容与场景是否适合改编手游,内容是否契合依旧是决定是否购买IP版权的根本原因。IP的花费则要综合电影影响力、票房等因素综合评判,项目不同费用不同”,徐志高表示。 然而市场上根据电影IP改编的同名手游成功的并不多,徐志高认为原因或许是手游和电影的生命周期较短,很多手游购买电影IP的时间较晚不能提早定制游戏与电影同步推广,导致了电影热度过了之后市场推广难度大。而另外一个致命伤则是手游的制作时间一般在半年到一年不等,通常在电影拍摄、制作阶段就要进行游戏的制作,而电影制片方此时只能提供剧本、物流等素材,这就使得游戏制作费对电影的理解不够到位、还原度低,甚至会出现把电影IP直接套到成熟的游戏产品上的现象,最终遭到用户的吐槽。为了保证IP的延续性和内容的一致性,徐志高建议可以请电影主角代言游戏,请小说作者以顾问或主创的身份来打造手游。 玩法四:联合营销,打通O2O 联合营销对于电影以及品牌推广的价值不言而喻,电影联合营销的范围也在逐渐扩大,线上以互联网平台为主,线下全渠道覆盖,逐渐凸显O2O模式。2014年,电商平台、APP平台“上位”成为电影跨界营销的重要力量,二者既是广告主植入到电影中,也是电影联合推广的营销平台,又一定程度承载了打通O2O的重任。 案例代表:《我的早更女友》围绕“暖男”概念展开了“全生态”式整合营销,整合多个维度资源进行跨界营销,并配合票务营销,引爆“全民共暖”。京东植入《心花路放》《麦兜》等电影,还将小joy公仔形象融入到影片中;电影《北京爱情故事》在情人节上映前夕,与淘宝往来App合作举办“明星邀您拍北京爱情故事”的系列有奖活动,《北爱》还登上了淘宝手机客户端首页。 案例详解:《窃听风云3》“风云式”营销 “当下中国电影真正开始进入工业化,单方面的宣传推广显然无法足够助力于票房,电影营销越来越趋向于整合营销。而真正影响整合营销效果的不是所谓的内容,而是渠道。尽可能地覆盖全渠道,走进消费者的生活,显性或隐性地影响消费者,才是票房转化率最高的营销方式”,无限自在文化董事长、自在影业有限公司总裁朱玮杰对本刊记者阐述其联合营销的主张。 因此他在负责《窃听风云3》跨界营销的过程中,则根据以往电影营销的经验以及调查数据,总结出《窃听风云3》这类警匪片爱好者的消费习惯,并在其目标受众多集中的区域,如陌陌等APP、视频网站手机端、电影院周边产业进行重点攻破。 依照渠道为王的思路,朱玮杰正在打造8小时之外的消费者生活圈,整合线上线下150个商家与电影展开联合营销:线上以APP、电商平台为主,《窃听风云3》与乐蜂等电商、喜马拉雅等APP的合作就超过了20家;线下涵盖酒店、餐厅、夜店、咖啡厅、便利店等。这样既能让商户借助电影的热度推广自身,又能让电影借助商户线上线下的资源去扩大知名度,二者在合作的过程中也可以发起优惠、互惠的合作,凸显O2O模式。 在朱玮杰接触客户的过程中,他感受到虽然广告主对电影营销的第一印象还是产品或品牌植入,但随着联合营销的方式越来越多样与成熟,广告主对联合营销的接受度越来越高,需要也在增加。 玩法五:植入,永远的主流 相比传统广告,电影能够将品牌/产品信息融入情节中,对故事进行艺术性表达,让观众体会和理解其中传递出的信息,继而引发情感共鸣,所以使得电影植入成为品牌广告主当下最主流的电影营销方式。 案例代表:2013年12月上映的《私人订制》平均7分半钟一个广告,一共涉及16个广告主,植入广告收入达8000万,已经占到年产近800部电影整个植入式广告市场的1/15,但其植入效果也是毁誉参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