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5月9日讯】(中国新闻网)中新网福州5月8日电福州鼓楼区检察院8日披露,日前,福州市查处一起近年来最大规模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涉案的“百分百返利网”非法吸资5亿多元,多人获刑。 高利润诱惑吸资 据检方介绍,姚某某在建瓯与福州分别注册成了百分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分百公司”)与福州谊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谊生公司”),拉拢一批人员利用“百分百返利网站”进行非法吸资活动。 会员向“百分百返利网”的加盟商家购买商品,只要另向谊生公司支付消费金额16%的返利保证金,谊生公司就在500日内每日按消费金额0.2%向会员支付返利。许多会员无实际交易,仅下空单就坐等返利。不到一年时间,谊生公司(含百分百公司)在全国非法吸资约5.2亿元。日前,经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姚某某等9人分别获刑并处罚金。 2011年7月,姚某某在建瓯注册成立了百分百公司,随着经营范围和规模的扩大,同年12月23日,姚某某在福州注册成立了谊生公司,公司住所位于鼓楼区湖滨路。 据检方调查,姚某某通过百分百公司和谊生公司在互联网设立的“百分百返利网站”,按公司→代理商→加盟商→会员层级结构开展传销活动。会员向“百分百返利网”的加盟商家购买商品,只要会员另向谊生公司支付消费金额16%的返利保证金,谊生公司就在500日内每日按消费金额0.2%向会员支付返利。 代理商按其所代理区域经营总额的2%提成(扣除谊生公司20%的手续费,实际提成为经营总额的1.6%),代理商再按经营总额的1%提成分给加盟商。 朱某、齐某某、邓某某等多人受聘在谊生公司任职,为姚某某提供重要技术支持、开展日常管理和市场业务的拓展活动以及财务方面的支持。 在高利润的诱惑下,许多会员和加盟商无实际交易,而是下空单,直接向谊生公司支付虚假消费金额16%的返利保证金,收取每日按消费金额0.2%的收益。 由于谊生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实体,靠收取会员交纳的点费支付返利款,在短时间内还能营造按时返利,稳赚不赔的假象来吸引会员和加盟商的加入。到后来返利款越来越大,必须吸纳更多的加盟者,收取更多的资金才能维持。 新式金融传销模式诈骗 为了摆脱困境,2012年3月28日,在姚某某的策划下,谊生公司法人代表从他变更为冯某某,姚某某仍在谊生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冯某某以法人代表的身份在谊生公司的各式报表上签字并领取每月1万元的工资。 随后,陈某某、覃某某、高某某等人先后在谊生公司担任高管。2012年5月21日,谊生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为高某某,由高某某继续维持该公司的传销活动,柯某某到谊生公司协助财务管理工作。2012年5月28日,因谊生公司无法按承诺支付返利,在部分代理商、加盟商的追讨下,高某某回天无力,谊生公司终于崩盘。 据检方介绍,综合有关部门的司法鉴定,谊生公司(含百分百公司)从2011年7月开始进行非法传销活动至2012年5月底,在全国各地发展代理商692人,加盟商6623人,订单会员有3.4668万人,非法吸纳传销资金总额5.248亿元。其中姚某某、冯某某组织、领导谊生公司期间,订单会员共计3.2696万人。 检察官经办该案时发现,该案表面上看似不具备非法传销的特征。“‘百分百返利网’有没有实际提供商品或进行实体经营?他们是否是一种商家的返利经营模式?这都是本案的营销层级模式与一般商业活动的营销模式的差异。”经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