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直销——确保直销业规范运行 张显丰表示,黑龙江省工商局确定了以规范促发展的直销监管思路,依据两个《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发了《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直销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培训活动信息报备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明确日常监管、行政指导等8项规范内容和企业报备的内容、时间和方式。 据他介绍,10年来,黑龙江省局先后4次在全省开展直销企业自查活动,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自查自纠部署会等方式,要求直销企业对照标准开展自查,上报自查报告,对自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整改。 该局组织开展年度直销市场检查,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和变更、招募和培训、直销活动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规范;配合总局完成直销企业协查,对89户企业进行检查,配合总局依法做好监管工作;建立直销企业档案,积极做好监管直销业的基础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张显丰介绍,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共有直销企业1户,分支机构24户,年度总经营额约19亿元,成为黑龙江省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参与——形成打击传销合力 张显丰介绍,黑龙江省工商局通过采取动员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整治的措施,推动打击传销群防群治常态化。 省局围绕两个《条例》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和计划,采取播放公益广告、开设打击网络传销宣传栏目、做客直播间、有奖征文(漫画)、发放宣传品、纪念日集中宣传等方式,揭露传销违法犯罪本质、惯用手段和严重危害,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在提高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上下功夫。 省工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城市”活动,通过制发方案、实施意见和考评认定办法等,开展创建活动,全省现已创建6232个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城市创建考评正在进行中。 “同时,我们牵头与东北三省一区五市建立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区域执法协作机制,签订协议书,进一步加强区域性防控措施,并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打击传销工作信息共享的通知》,实现全省工商和公安部门打击传销信息共享,为进一步开展联合整治传销活动创造条件。”张显丰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