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假错案不是某个警官或检察官造成的,而是一个司法体制的问题” 司法被干预,就是赵作海一案形成的原因。 当年的赵作海一案,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一直无法完成起诉,造成超长羁押达3年。在此情况下,当时的商丘市政法委召开公检法会议,认定赵作海是凶手,要求检察院立即起诉,法院立即审判。 在赵作海翻案之后,当年“赵作海案”的审判长张运随、审判员胡选民、代理审判员魏新生停职接受调查;刑讯逼供赵作海的6名警察中,5人获刑,1人免予刑事处罚。 不过,当年拍板的政法委书记王师灿因为已经退休,目前在国外居住,并不在追责范围之内。 据曾做过检察官审查了赵作海案件的汪继华表示,在自己当年做公诉人时,经常有犯罪嫌疑人提出被刑讯逼供,但由于翻供的人数较多,执法监督难度很大,如果还有其他的证据支持其犯罪行为,没有特别严重的后果,并不会得到检察机关支持。 相比赵作海案,张氏叔侄案的办案人员并没有人因此受到刑事处罚,追责最终以内部处罚的方式结束。 曾作为检察官经办过赵作海案的郑磊透露了追责难的原因,“冤假错案不是某个警官或检察官造成的,而是司法体制的问题。”办案的程序一旦启动,就要有个结果,“把一个人抓起来,大家都敢签字,把一个人放了,就没人敢说话了。” 虽然出狱后政府再也没有找过他,但是张高平依然希望能够对当年的办案人追责,对现在的这个处理结果,他说,“不满意”,因为这并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原标题:赵作海平反5年仍常做噩梦 因传销被骗十多万元) 责任编辑:宝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