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打防结合长效监管机制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的艰巨性工作,去年阜新市工商局重点查处了“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以及利用互联网和假借直销名义从事传销活动;查处了以介绍工作等手段欺骗他人离开居住所在地参与传销活动。同时,加大力度查处为传销活动提供传销场所、培训场所、居住场所和网络信息服务等违法行为。 按照辽宁省打传办的要求,阜新市强化了“六种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打防长效机制,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一是建立“打传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去年全年先后3次召开联席会议、2次座谈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成果,分析研究打传工作新动向,制订解决方式方法。清河门区政府将打传工作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树立文明新风,倡导科学消费。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利用《简报》、QQ群、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传递打传信息,在打传信息采集上,工商、公安部门加大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登记入册工作,实现一户一清,工商机关对参与传销人员录入电子档案。三是建立预警机制。根据传销手法的变化,及时对广大市民发布警示公告,形成工商、公安、社区、经营者“四位一体”防控网络,对非法传销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市工商、公安分别与所辖各县区局、基层所(分局)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实行局所联动,责任到人。对打传不力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并与评先创优、绩效考评挂钩。五是建立涉罪移交机制。2009年《刑法》修正案增设“组织传销罪”后,对涉及犯罪触犯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震慑传销分子。六是建立联络员反馈机制。在社区、乡镇、村屯聘请打传联络员,全天候监控传销活动,成为工商、公安部门打击防范传销生力军。▲ (原标题:科学研判 重拳出击) 责任编辑:王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