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变不离其宗 新零售外衣难逃“拉人”质疑 “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发现,此前一个名叫“富诚电商新零售”的“C2B+F”模式的新零售电商引发了关注。据富诚电商公众号介绍所写,富诚电商采用的是C2B+F模式,是把传统营销中的总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和零售商赚的利润,通过市场需求和电子盘线上交易机制,回馈给交易商,每款产品的收益空间高达3—10倍。但是这个新零售模式,是有条件的。一级加盟商每个月新增两个入金5万元以上的客户,才可以解锁一枚产品。30枚的话,需要新增60个入金5万元以上的客户,只有这样完成解仓才可以把钱拿走。发展人数并没有限制。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新零售就是“拉下线”。 在这众多违规的社交电商中还不乏一些直销企业的身影。“直事儿”(微信ID:cndsn-zxbdw)发现,此前某直销企业旗下推出某款号称新零售的社交电商平台被指涉嫌传销。该企业网站上大肆宣传“拉人头得抽点”的奖金制度,自称是“人帮人的行业”,更声称“有直销牌照,拿到该地区的直销批文就合法运作。国家工商局都到总公司考察过了,你还担心什么?” 据了解该平台在缴纳一定费用后即可成为店主,转发商品信息到社交圈内发展新人加入还可以额外获得奖励。据该平台某位店主介绍,他们做的是社交电商,其发展的目标群体并非亲戚朋友等熟人,而是社交网路上的陌生人。他们介绍这种社交电商比起微商,省去了囤货发货的麻烦事项,这样躺着也赚钱。 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认为,这种变着花样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的形式是借助互联网升级换代的传销新形式。相比传统传销,社交电商的传销模式更具有迷惑性和隐蔽性。部分社交电商借助互联网渠道发展传销,实现跨地域性的传播,涉及人群更广泛,圈钱的金额更高。而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也指出,不同于传统传销采取拘禁等人身限制手段,部分社交电商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展传销,往往通过商业利益吸引和说服等形式“捆绑”下线。 中国互联网协会微商工作组秘书长、创奇社交电商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于立娟也承认,社交电商在直销行业内存在违规的问题。一些相对企业非常独立的经销商,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认知,监管和约束不严,这些经销商可能有违法行为,如果不加以管理,其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