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变 面对着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或进或退! 但是进与退、这些年所创立的人员团队与市场都将付之东流,于是大家不约而同的走了同一条路,钻法律的空子、打法律的擦边球,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一夜之间都开始变换“马甲”? 笔者在其间听到的最多的不是如何响应政府规定,听到最多的就是:我们不是直销企业,所以不受法规的影响,也不用考虑放弃团队计酬和奖金拔出30%的问题,我们不做直销,我们不是直销企业,我们不需要去按照直销管理规定去做! 那么这些明明就是拥有庞大多层次人员团队的多层次直销型企业,为什么说自己不是直销企业呢?那不是直销企业是什么呢? 经过探访、原因在这里,很多多层次直销型企业都不约而同的把自己企业经营的模式定位于---电子商务! 人家说的更好了,我们是电子商务,现在不受任何制约,拥有多层次人员团队和进行团队计酬都是可以的,怪了、明明就是多层次直销型企业一夜之间就变了? 电子商务当然是一种合法的商品流通模式了。 几年前当很多直销型企业在痛苦中煎熬的时候,在中国产品分销市场突然杀出一支新力军,这个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销售模式被称为“电子商务”,这个现代而便捷的销售模式大肆叫嚷着在不远的将来将要替代直销,按常理传统直销型企业本应感觉到危机,但在中国、在今天、事实上电子商务它给很多直销型企业带来了“第二次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