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报网北京5月26日讯】(21世纪经济报道)5月23日下午,香港高等法院经过39天审讯后,最终裁定被告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败诉,须向霸王赔偿300万港元,并向原告赔偿八成诉讼费。 “我感到很遗憾和失望,甚至有一点不公平。但毕竟我们是上市公司,要尊重独立董事的意见,由董事会最终决定是否继续索赔。”24日,霸王集团主席陈启源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 事实上,由香港《壹周刊》触发的“二恶烷”事件给当时风头正劲的霸王洗发水带来了灭顶之灾。事件爆发至今,霸王集团已连续亏损6年。去年,霸王集团营业额2.32亿元,同比下滑21.2%,亏损1.07亿元。 去年刚从母亲万玉华手中接棒的霸王集团首席执行官陈正鹤告诉记者,今明两年霸王将以稳为主,公司的重心将放在提升利润上,为此霸王已彻底砍掉凉茶业务,并将切入母婴领域,加速渠道转型。 “二恶烷”案获赔300万 2010年7月14日,香港《壹周刊》刊登一篇以“霸王致癌”为标题的报道,内容直指霸王旗下两款中草药洗发露和洗发水内,致癌物质二恶烷超标。 鉴于影响巨大,国内相关主管部门迅速介入。三天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官网上通报确认,通过抽检样品发现,霸王洗发水样品中二恶烷的含量水平不会对消费者的健康产生任何危害。 但事件仍然对霸王带来了严重影响。当日报道刊登之后,霸王股价急挫最多18%,下午更要停牌,单日市值已经蒸发24亿港元。 “打击最大就是当时我们跟他去辩论。辩论越多,促进力就越多,很多人抱着‘宁愿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最后导致都不敢用我们的产品。”陈启源坦承,公司当时在危机事件的处理上确实缺乏经验。为了挽回损失并证明清白,霸王集团最终将香港《壹周刊》告上法院,并索偿逾5.6亿港元。 在这场长达六年的诉讼中,控辩双方集中对二恶烷是否致癌、内地媒体的转载以及巨额赔偿金三大争议互相质疑。 《壹周刊》的毒理专家表示,根据欧盟和澳大利亚研究的标注计算,10ppm的二恶烷含量分别可以引致每年每一百万人当中有18人和3人患上癌症;而控方霸王的专家指出,各国监管机构在动物实验上证实致癌,但强调没有证据表示二恶烷对人体致癌,《壹周刊》将标题由“霸王含致癌物”改为“霸王致癌”,以达到煽情和吸引读者的效果。 其次是巨大的赔偿金额。在该案中,霸王总共向《壹周刊》提出高达6.3亿港元的索赔。但《壹周刊》反驳,据估算最终实际盈利损失只有1.6亿元人民币左右。 但最终,香港法院判霸王胜诉并获赔300万港元及八成诉讼费。对此,陈启源表示,将与董事会商量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法律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