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偏的“直销”亟待修正 是否需要拉人头?要不要交门槛费?李亮告诉记者,在决定做代理之前,他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公司的营销模式是否涉嫌传销。 一直以来,传销与直销总是被提及,其边界似乎和十分模糊。谈到直销,必然伴随着传销。根据原国家工商总局官网于2017年11月公布的《直销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课题调研报告》,对直销企业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的调查中,监管部门认为排在前三位的问题依次为“虚假宣传、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从事传销活动”,违法行为发生比例分别是88.9%、50%、44.4%。 记者了解到,传销的概念最早由国外引入,但1998年4月,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全面禁止传销活动。之后,部分企业开始以直销的形式进行经营活动。 2005年8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通过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对直销和传销做出了明确定义,要求直销企业须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记者从商务部网站了解到,目前共有91家企业取得直销牌照。 但由于直销与传销在形式上十分相似,其团队结构也分多层级,使得某些直销企业的行为极易被认定为传销,也有一些不法分子打擦边球将非法传销包装成直销。那么,如何辨别直销和传销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直销不通过商场、超市等传统销售渠道销售,而是直接由生产商或经销商来组织销售;传销的核心商业模式是拉人头,组建金字塔的商业架构,让加入的人逐层发展下线,一层吃一层。 也就是说,直销通常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和目的,而传销活动则通常没有产品或以产品为道具,最终目的是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入伙费、拉人头、通过发展下线层层提成的方式获取报酬,是辨别传销的三大特点。刘俊海建议,鉴于合法直销与非法传销之间只有一墙之隔,因此相关部门要准确界定多层次直销与传销之间的法律边界,并严格监管直销行业。 “要建立健全最严格的直销法律制度。从纵向看,直销法律体系升级版要严于我国过去与现行的法律制度。直销业失信现象的频发不仅暴露出了直销文化的失灵,也暴露出了直销制度的失灵,是违法传销活动的重要诱因之一。从横向看,直销法律体系升级版要瞄准域外最严格的法律制度。”刘俊海建议,我国未来直销立法改革应当全面反思,重新制定直销行业的主体准入门槛,早日将直销企业核准制改为注册制(登记制)。 记者了解到,1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信部、公安部等13个部委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通知》,集中整治保健食品和保健器械行业存在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直销和传销,以及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1月30日,全国共立案1298件,罚没款5666.6万元。 (应受访人要求,赵虹、刘冬、李亮为化名) (原标题:直销背后的故事:是“洪水猛兽”还是“钱景无限”?) 责任编辑:小宇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以下微信公号,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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