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业需持牌经营 事实上,在中国,需要持牌经营,纳入政府严密监管的远不止直销行业。 比如金融行业。央行行长周小川在署名文章《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中提到,“坚持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金融业必须持牌经营,这是金融业务的基本原则,监管层也已多次强调。 对比金融行业与直销行业,都反复强调特许经营、持牌经营,原因在于两个行业的特殊性,其特殊性又主要体现于风险性。 一旦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就很可能波及整个金融系统、经济体系乃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正由于金融业稳健经营事关重大,所以必须坚持特许经营,而不能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直销行业因其独有的营销模式与制度,参与者众多,人与人之间利益相连,关系更为紧密,且容易使直销受众失去理性,从而干扰正常的经济秩序,并诱发社会问题。直销行业远比普通行业更加敏感,所以国家从严管控,设立直销准入高门槛也是题中之义。 在金融行业,金融牌照的价值是市场竞争和政府准入限制之间达成微妙平衡的集中表现,戈登将其形象地比喻为“大棒”与“胡萝卜”的结合。“大棒”为监管当局的外部监管,而“胡萝卜”则指牌照价值。通常来说,获得牌照的企业为了享用由牌照价值带来的垄断收益,会自觉实施自我监管(或者内部监管)。当然,政府先期推行的准入限制凸显了金融牌照的价值,进而为企业进行自我监管提供了动力。(张杰:牌照价值、资本要求与银行体系,2017) 金融牌照价值还体现在政府的监管性保护。据了解,现在大家指责的现金贷,是一些没有金融牌照的借贷平台,他们处于监管灰色地带,如果存在收取高息的现象,就存在掠夺性借贷的嫌疑。而对于很多持有金融牌照的现金借贷业务,比如银行信用卡业务,或者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即使收取高额利息也是在监管范围内,不会受到太多争议。 甚至,某种意义上,持有牌照也意味着会享受政府某种兜底性保护。比如,一位保险行业人士曾说过,监管不允许寿险公司破产倒闭,过去烂摊子常常由政府出面来收拾,拿到寿险牌照就意味着取得政府发放的免死金牌。 作为同样需要持牌经营的特殊行业,直销牌照也应具有与金融牌照相当的价值。饶有意味的是,直销模式的特殊性降低了直销牌照的价值。 简单来说,直销模式的特殊性表现在多层次计酬(团队计酬)。在直销模式中,消费者会演变成销售者,并且因为能从下线的商品销售额中获取利润而不断开发下线,从而扩充销售队伍。这也是直销模式的魅力所在。可以说,没有了团队计酬,直销也就与普通销售模式没有什么区别,也就不能称之为直销了。 所以相关专家建议持牌直销企业应该被允许在政府监管下进行多层次或者团队计酬,正如持有金融牌照的现金借贷业务也是被允许的一样。然而2005年颁布的《两个条例》则从规则上并未承认直销多年来的模式,或者说否认了多层次直销的合法性,使之成为了“变异直销”。 银行牌照的价值来自于政府的准入限制,它可以视为银行资本的一部分,因为它在未来给银行带来“垄断”利润。而直销牌照则有些鸡肋,虽然同样是进场门票,但由于场内规则限制,拿牌企业为了符合国家政策,采取单层次直销模式,放弃了它们的核心竞争力,其奖励制度的吸引力降低,业务拓展难度加大,游戏也已失去了本身的价值与魅力;与此同时,场外竞争者采取“灰色经营”,由于在一定程度上逃避了直销法规的严厉监管,反而会获得更大的经营上的便利,由此吸引大量的拿牌直销企业的业务人员回流到这些“灰色经营”企业中去。拿牌企业在经历不公平竞争之后,也可能放松自我监管,不断试探法律边界,走向“灰色经营”的道路上去,劣币由此驱逐良币。 不仅如此,牌照价值(“胡萝卜”)的流失极大地减低了直销行业内部的监管激励,从而进一步加重了监管当局实施外部监管的负担以及对外部监管的依赖。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当局挥舞着“大棒”对拿牌企业提出更高的准入与经营要求,拿牌企业则频频踩雷,怀揣牌照在钢丝上跳舞,上演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