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打击隐蔽的金字塔行为。 各国的金字塔法除了严禁“卖钱”活动外,主要针对金宇塔销售的各种隐蔽形式做了限制,其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降低入会费。 金字塔必须以参加者支付一大笔资金为目的,公司才能获暴利。所以降低入会费是限制金字塔行为的一个有力措施。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规定:传销公司对新加入传销商的入会费,在加入后的6个月内,不能超过500美元。美国各州反金字塔法律一般也规定在100一500美元之间。英国规定,新加入者支付的入会费,在7天之内超过75英镑即为非法。无论这75英镑是买产品、工具,还是买其它服务。韩国规定,多层次直销参与者每年缴纳的费用不得超过5万韩元,包括资料费、入会费及演示用的基本产品的费用等; 2、限制存货和允许退货。 给传销商强加一个较大产品的购买额,这是金宇塔公司常采用的一个手段,金字塔公司以此获取非法的快速资金积累。加拿大多层次传销法规定,如果“传销公司故意把一个在商业上是不合理的数量的产品卖给参与者”,此行为则属金字塔行为。违反此条经起诉定罪者“则由法院确定罚款额,或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允许传销商退货,可以使金字塔公司的存货负担手段不攻自破。 美国许多州反金字塔法规定传销商有向传销公司退货的权力,并且传销商获得的退货价格不能低于原价的90%。 韩国《直销法》规定,禁止多层次直销企业从事下列行为:通过夸大宣传、欺骗等方式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或阻碍消费者撤销合约或退货;通过隐瞒公司的电话、地址等资料,阻碍消费者撤销合约或正常退货;对消费者投诉长期搁置,不提供解决途经;强制加入、强制购货或者通过参与者强制其介绍加入人员购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法律规定可处以1000万至2亿韩元的罚款;严重的,视情况,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3、禁止上线从发展下线获取佣金。 美国各州的反金字塔法(例如马萨诸塞州、佐治亚洲、路易斯安那州、怀饿明州)严禁传销商通过发展下线获得奖金。各州法律规定,合法传销公司不能对传销商发展下线支付任何奖励,上线只能通过下线销售额获得奖励。韩国《直销法》32条1项规定,对传销商发展下线支付奖金者“被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以下罚款”。 加拿大传销法规定:“一个传销网络中的参与者因介绍另一个参与者进入网络而获取报酬。……经起诉定罪,则由法院确定罚款额,或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马来西亚《直销法》中采取两种打击方法。一是该类公司不予批准成立,二是重罚。该法第7条规定:“(1)下述申请人不批准直销执照:即在该申请人的直销经营计划中,不是根据产品和服务的销售数量赚取利润,而是通过引诱下线加入来获取利润。(2)已获取直销执照者,若发现有(1)中所述行为,不论直接或间接实行,都将视为犯罪,并处以25万元以下马币罚款,再犯者处以50万元马币以下罚款。” 4、禁止夸张宣传。 加拿大传销法规规定:传销公司或传销商在对外做宣传时,对其传销网中传销商的收入描述要公正、合理、适中。谈传销商的收益时,只能选择有代表性的传销商为标淮,因为有代表性的传销商的收入是一般的、正常的情况,可以作为本传销网络中传销商收入的标淮。而如果选择个别的、异常情况的、最高收入的传销商作为例子大加宣传,就会有骗人的嫌疑。其处罚规定为:“经起诉定罪,则由法院确定罚款额,或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两者并罚”。韩国规定,参与者不得夸大收益,误导他人加入。 综观各国的直销监管模式,都不外乎“两手抓”。一个是打击直销当中的传销、金字塔欺诈等非法活动,另一个是保护和规范合法的正常经营的直销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既要查处违法直销活动,严厉打击以“直销”、“连锁销售”、“特许经营”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违法行为,又要结合直销本身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规范市场秩序,通过行政指导等方式,为企业创造良好环境,这也有利于对传销、金字塔欺诈等非法活动的打击。▲ (原标题:看各国直销监管模式是怎样的?) 责任编辑:小申 解读新闻热点、呈现敏感事件、更多独家分析,尽在“直事儿”微信,扫描二维码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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